楊女士說,2013年3月初,她發現家里暖氣不熱,這種情況持續一周,后來她在電梯間里發現一個通知,上面說小區供熱管道爆裂,正在維修。“每年交的供暖費數目不小,一周就要近100元,既然停供,這個錢就應該退給我們。”待交下一年取暖費時,當年11月,楊女士帶著相關證據,來到負責給小區供暖的供暖公司,幾經溝通,相關工作人員為她手寫一張退費單,并表示當年取暖費用已經結賬,等2014年退費。今年10月初,楊女士再次到該公司,想能否交費時減免退費的金額,而窗口工作人員卻讓楊女士先去代理點銀行交取暖費,退費會單獨退給她,等和上級領導溝通后,會與她聯系。楊女士說,之后就沒有了下文,直到昨天,她又找到該公司,客服人員表示還需要等到下一年才能處理。
昨天,記者看到了楊女士手中的退費單,它不是一張正規的退費單,只是在一張白紙的開頭上手寫著“退費”,里面說“因供熱管道爆裂,停暖一周,待2014年退費(退一周暖費)。”落款是三分客服,并蓋著該公司總公司的發票專用章,時間為2013年11月27日。
隨后,記者聯系到該供暖公司客服部門相關負責人,他表示由于客服人員疏忽,之前沒有和用戶溝通好,但按照規定不能直接給楊女士退現金,只能在系統里做退費處理。這相當于為楊女士下一年的取暖費減免退費的金額。
“退一個費用,竟然要花這么長時間?不知道明年還會不會又拖下去,不是錢本身的問題,而是我想作為供暖用戶進行維權。”昨天下午,楊女士告訴記者,她已經聯系到轄區供暖辦,并提交了相關退費證據,供暖辦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她,他們會聯系供暖公司,并辦理交辦單相關手續,這樣能為楊女士今后索要到退費提供一個依據和保障。如果明年供暖公司還不退費,他們供熱辦會按照相關規定扣除他們的一定費用,還給楊女士。不僅僅是楊女士遇到這樣的問題,家住大紡附近的劉先生也向本報反映,2012年他的家里也因為供暖公司問題停供4天,幾次去供暖公司索賠,均未果,也是對方一次次拖延。“索賠取暖費是我們的權利,希望供暖公司不要收費容易,退費那么難!”劉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