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4年冬季采暖期以來,環保部門采取煤質檢查監測、早晚巡查、突擊檢查、網格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冬季燃煤鍋爐的環境監管,銀川市冬季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但仍有一些供暖單位存在使用高污染燃料煤、鍋爐煙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銀川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對銀川市18家供熱單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據了解,為防治銀川市大氣污染,更好地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新國標,銀川市環保部門要求供暖企業對20噸以上的鍋爐采取新的治理方法,如建脫硫塔、除塵設備升級改造等,并投資2000余萬元用于鍋爐治理,有效降低了鍋爐運行過程中二氧化硫及煙塵的排放。同時,根據2014年藍天工程工作安排,環保部門在9月初便開始著手謀劃采暖期間燃煤鍋爐煙氣污染防治工作,廣泛征求行之有效的工作建議;10月初發布禁止銷售使用硫含量大于1.0%、灰分大于15%的高污染燃料的通告,并組織印發鍋爐房環境管理規范。
該局通過執法檢查發現,其中燃料煤灰分、硫分雙超標的單位有9家,分別為寧夏博泰隆石油技術咨詢公司、銀古物流中心、寧夏金城物業服務公司、寧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夏水利電力工程學校、銀川承天物業服務公司、銀川市第六中學、銀川昌昊物業服務公司、銀川西夏興業商貿公司。煙塵超標的單位有2家:分別為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南校區)、銀川市龍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標的單位有2家,分別為寧夏林盛物業供熱有限公司、銀川昌昊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煙塵和二氧化硫均超標的單位有5家,分別是長慶燕鴿湖物業服務處、寧夏學文熱力有限公司(永康北巷)、寧夏天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寧夏博翔熱力有限公司、寧夏順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目前,該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銀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辦法》的相關規定,對以上單位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