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安監〔2018〕100號
各縣、區安監局,高新區安監機構:
現將《2018年涉氨制冷企業安全隱患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并按時報送工作總結和有關材料。
聯系人:張華電 話:0518-85825319
郵箱:2194763485@qq.com
連云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2018年渉氨制冷企業安全隱患治理
專項行動工作工作方案
根據《省安委辦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通報》(蘇安辦〔2018〕19號)的要求,結合全市渉氨制冷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安,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做到“全覆蓋、嚴執法、重實效”,徹底消除涉氨制冷企業兩類重大事故隱患,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重點
(一)建立雙重預防機制。主要內容:是否開展風險因素辨識并建立安全風險因素清單和數據庫、制定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設置風險因素公告欄、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徹底消除兩類隱患。進一步排查是否還存在“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作業場所采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的空調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未設置在單獨的作業間內,或作業間內作業人員超過9人的”兩類重大事故隱患,屬于兩類重大隱患的,立即停產,制定措施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三)強化日常監管。1.是否建立、健全使用液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2.生產區與非生產區、氨制冷機房、冷庫庫房以及員工宿舍、辦公室、休息室等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定,液氨管線是否通過有人員辦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3.廠區內顯著位置是否設風向標,作業現場是否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氨制冷機房是否根據實際需要配備至少1套隔離式防護服;4.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是否嚴格執行審批; 5.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是否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要求辦理備案手續;6. 防雷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防雷裝置是否經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并依法辦理審核、驗收,是否定期檢測;7.壓力管道是否經過檢測合格,并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并取得使用登記證書;8.全面梳理、不留死角,重新統計本轄區內涉氨制冷企業(和工作總結一并上報)。
(四)強化教育培訓。嚴格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制冷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維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強化應急管理。檢查事故應急預案是否有針對性、操作性,應急處置措施是否恰當、適用,是否定期進行演練、評估、修訂,應急救援設施和物資是否完備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10日至7月15日)。各縣區組織涉氨制冷企業依據《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技術指導書(試行)》(管四函〔2013〕28號)、《省安委辦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通報》(蘇安辦〔2018〕19號)等文件規定,對照專項執法檢查和驗收的內容,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7月30前各縣區完成情況匯總,建立風險、隱患數據庫。
(二)檢查和驗收階段(7月15日至8月20日)。各縣區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和專家,對本轄區內所有涉氨制冷企業進行全覆蓋的專項執法檢查和驗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存在兩類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實施行政處罰。市局對部分重點企業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和驗收,并對各區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三)總結提高階段(8月20日至8月31日)。認真做好雙重預防機制工作在涉氨制冷企業的推行、落實,并對專項執法檢查和驗收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對所查處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及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督導,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各縣區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8月31日前報送市局工礦商貿處。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專項行動措施落實。各縣區要進一步提高對涉氨制冷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在近幾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鞏固成果、補齊“短板”,通過本次專項行動,全面消除兩類重大隱患,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積極提升企業本質安全度。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大行政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打擊違法、非法生產行為,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和專項整治驗收工作落到實處。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的企業,要納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公開予以通報;凡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企業,一律予以停產停業整頓,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直至取締關閉。
(三)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各縣(區)要指導、督促企業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督導企業開展全員安全風險因素辨識,編制風險因素清單,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過技術改造、推廣先進設備工藝等措施,降低安全風險等級,有效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