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8日,小區物業通知我們今年不集體供暖了,現在要改成壁掛爐,這可怎么辦呢?”10月19日,本報熱線先后接到了四個來自同一小區不同居民的投訴電話,均是反映興業小區今年將停止集體供暖的問題。19日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走訪調查。
居民:
集體供暖好好的為啥改成壁掛爐自取暖
“前些年小區供暖好好的,今年說不供暖就不供暖了,改成了用壁掛爐自己取暖,這讓我們怎么過冬?”耿先生越說越激動,“要求交的錢都交了,為什么集體供暖就這么難?”
來到該小區,記者發現小區內張貼的改換供暖方式的公告已經被居民撕下。“以前小區自己燒鍋爐效果還可以,價格也和集中供暖的小區一樣,按照每平方米22元的價格繳納,并沒有多收費。”耿先生告訴記者,他入住的時候就把水電暖的配套費和開口費交齊了,而且開發商承諾小區享受集中供暖,但一直未實現,今年更是遇上了取暖難。
據了解,該小區2004年后一直使用天然氣鍋爐供暖,今年將停止鍋爐集體供暖,物業將給每戶居民安裝一個天然氣壁掛爐,作為今冬的取暖設備。而不愿意安裝壁掛爐的住戶,物業承諾將原先繳納的暖氣開口費退還。“全小區一百多戶居民,家家都用天然氣壁掛爐取暖,我覺得并不安全,萬一發生事故了怎么辦?而且天然氣價格高,一個冬天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記者走訪過程中發現,小區居民對天然氣壁掛爐并不認可,大家還是希望能夠享受集體供暖。“集體供暖安全又方便,哪怕我們再交點錢也可以。”天氣一天一天冷下來,張大媽也越來越著急,“別的小區已經注水試壓了,我們小區現在仍然不能好好地用上暖氣。”
物業:
取“天然氣”的暖交“燒煤”的錢致一年虧損十幾萬
記者聯系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沒想到物業方面也是一肚子苦水。“這么多年來,我們一直按照管網供暖的價格收取暖氣費,但卻承擔著天然氣鍋爐供暖的費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用天然氣的價格自每立方米2元漲到去年的4.03元,年年虧損,公司實在是無力支付巨額的費用。“少的時候一年虧損七八萬,多的時候能達到十幾萬。但如果按實際支出收費,勢必會高于集中供暖的價格,居民們肯定會有不滿情緒,所以我們漲價并不現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希望小區能夠盡快讓居民享受集中供暖,近幾年也向市熱力公司了解過相關政策,但小區并不具備供熱條件。
工作人員表示,為了確保取暖,不得不改變取暖方式,停止鍋爐集中供暖,改為戶用天然氣爐取暖。而如果居民選擇安裝天然氣壁掛爐,那么壁掛爐購買和安裝的費用都由公司來負責,住戶只需要自己承擔天然氣的費用即可。
熱力公司:
暫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
“該小區距離北側和西側的主管道都超過了1000米,距離太長,且中間經過多個住宅小區,若接入東側的主管道則需穿過市區一條主要道路,也不現實。”德州市熱力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該小區目前并不具備接入主管道的條件。“該小區內管道為地暖,但周圍的其他小區均是暖氣片,兩者管道不匹配。”工作人員表示,想要從附近小區接入暖氣,則需要居民提前遞交改造申請,并繳納管道改造費用。
另外,《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封閉運行的太陽能熱水、中水處理、直飲水、地源熱泵、區域鍋爐等設施設備,屬于相關業主共有,但由經營單位投資經營的除外。對此,市房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解釋稱,若鍋爐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那么應由小區業委會開會或投票,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原供暖方式;若產權歸開發商或其他經營單位所有,則小區供暖應由開發商或經營單位負責。 來源:德州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