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現行居民供熱價格是2008年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調整的,按建筑面積27.8元/平方米執行。據了解,2008年煤炭價格大幅上漲,市政府啟動了煤熱聯動機制,調整了熱力出廠價格和供熱銷售價格,即在2005年供熱價格基礎上順加煤炭價格上漲因素,不考慮其它成本變化因素。
2008年調整供熱價格后,煤炭價格繼續連年上漲,雖然2014年煤炭價格開始下降,但與2008年相比仍高出40%左右。在此期間,省內各城市采取了調整熱價或政府補貼等應對煤炭價格上漲形勢。按照煤熱價格聯動機制,2011年煤炭價格大幅上漲時,佳木斯市應該調整供熱銷售價格,但市政府考慮百姓承受能力,未進行熱價調整,通過給熱力生產企業一定的資金補貼,并按國家政策對供熱企業免征與居民供熱有關的增值稅的辦法,緩解熱力企業因煤炭價格上漲經營艱難的壓力,保證了供熱市場安全。
今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做好供熱價格管理工作的要求,市物價部門加強對供熱企業的成本監審,及時掌握煤價下降對供熱成本的影響情況和人工、水電、固定資產折舊等成本要素變化情況,確保全面真實反映供熱成本變動情況以及供熱企業的經營狀況。目前,市物價部門已經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對供熱企業成本情況的監審。同時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將依照價格聽證辦法程序,于10月份召開調整居民供熱銷售價格聽證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為了不影響熱力及供熱企業正常經營,今年的供熱費收繳工作將正常進行,收費標準仍按現行價格執行,如果供熱價格下調則按程序予以退還。 來源: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