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今年供熱起止時間依然為10月15日至明年4月15日。
根據《黑龍江省供熱條例》中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實行分戶供熱的用戶申請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供熱單位應于接到申請后10日內形成書面答復意見。對不同意停止供熱的,應當說明理由。即市民須在9月15日前向供熱企業申報停止用熱申請,逾期申請的,熱企有權拒絕用戶的申請。
據介紹,停止用熱的用戶,依然需向供熱單位交納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的收取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目前依然按全額熱費的25%收取。
但有三種情況不得申請停止用熱,分別是:
1.非分戶供熱用戶;
2.新建建筑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
3.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
據了解,市民申請停熱,需持申報停熱房屋的產權證明、申報人身份證明,前往所在供熱企業窗口提出申請,然后等待供熱企業到現場審查房屋是否符合停熱條件。得到供熱企業書面答復后,按要求一次性繳納全額熱費25%的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并與供熱單位簽訂停止用熱協議。
不過,據東北網報道,有市民表示,報停時被要求需要周圍鄰居簽字。對此,市供熱燃氣辦表示,“簽字”一事屬于舊條例,是所屬熱企的個人行為。“這條規定曾在2011年施行過一段時間,可后來在實地考察中被取締了。”該負責人說。 來源: 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