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微信朋友圈不少人傳播這樣一則消息:大家注意,20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做好供暖價格監管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和供熱企業的合法利益,保障冬季正常有序的供熱采暖,今年取暖費將要下調了,請相互轉告。昨日,記者從赤峰市發改委獲悉,取暖費暫時沒有任何變化,仍按正常收費標準執行。
據悉,2012年下半年以來,全區煤炭市場價格出現大幅度下降,燃煤供熱企業的燃煤成本相比市場煤價下降之前也有所降低,因此,許多群眾提出應當相應下調供熱價格的問題。針對近期朋友圈傳播的消息實為2014年自治區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做好供暖價格監管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由于內蒙古地域遼闊,各地供暖情況差異較大,供熱成本和煤價下降的幅度也有所不同,各盟市價格主管部門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組織開展對當地供暖企業的成本監審工作,及時掌握供熱企業由于煤價下降對供熱成本影響情況,同時根據供熱企業成本調查監審結果,采取不同方法進行解決,認真疏導供熱價格矛盾。對由于煤價下降,供暖企業有降價空間的,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按國家相關法定程序立即降低供熱價格;對煤價下降供熱企業仍處于虧損狀態,或者沒有降價空間的,要在今年供暖期之前通過媒體、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成本調查監審報告。價格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供熱成本調查監審,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剔除供熱企業不合理開支,做到公平、公正。供熱企業也應當積極主動向社會公開供熱成本。
“截至目前,市發改委未收到過該文件,網傳消息不實,今年取暖費暫時沒有變化,仍按照去年收費標準執行,如果供熱費調整,將由物價部門在價格監審基礎上,進行價格調整,請廣大網民、市民切勿以訛傳訛。”市發改委工作人員表示。 來源:內蒙古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