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作者張雨適,退休前長期從事教育與科技管理工作,退休后長期致力于供暖采暖應用理論及應用、供暖計量收費理論與實踐的研究。 曾應邀參加2016(中國 北京)供熱高峰論壇,作了《排除干擾讓熱改回歸健康發展軌道》的發言。對“一戶一表,兩部制熱價”的技術路線和收費辦法提出質疑,提出兩部制熱價是“假計量收費”的觀點。
理論源自實踐,實踐對理論具有決定作用。科學的理論對實踐具有指導作用和能動作用,沒有理論指導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錯誤的理論或理論應用不當則有阻礙作用。 安裝了一百億元的熱計量裝置不能實現原來想象的按用熱量收費, 充分證明供暖收費實踐出現了問題。探根究底,見仁見智,只看表象,很難形成共識。筆者認為,急功近利,不重視基礎理論的研究和應用是最根本的原因。 如計量理論是成熟的,但應用要結合采暖用熱的實際,要充分認識建筑能耗與水、電等消耗性質的本質區別,通俗地說就是采暖用熱與用自來水的本質區別,不能盲目效仿;計量收費對于水、電等而言,概念是清晰的,但是,對于采暖用熱籠統地談“計量收費”概念是模糊的,因為理論上采暖用熱存在按面積、熱和溫度計量收費的可能;把按“用熱量”計量收費解讀為按“面積+熱量”的兩部制熱價收費,就是用偷換概念的手法,把“計量”、“用熱量”概念模糊化的典型案例。 “停止供熱”是試點企業收費改革的重要舉措,但收費一直處于混亂狀態,有不收費,有收取熱費的15%、20%、30%、60%等不一的混亂現象,概念不清是主因。現在討論的有所謂“熱損費”、空置房屋采暖費、基本熱費、停止供熱補償費、固定費用等不同的解讀,缺乏統一認識,不可能形成共識。 基礎理論的研究和科學應用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本文將通過對所謂“停止供熱”及與其相關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的討論,進一步探討基礎理論的研究和應用對供暖收費實踐的影響。

01供暖停止供熱問題的本質
(一) 相關概念的解讀
1、眾所周知,允許樓內用戶“停止供熱”已經成為試點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并產生溢出效應,成為既定政策在我國冬季采暖地區所有企業全面推行,由于概念模糊,收費混亂,影響不容小覷。所謂“停止供熱”實際是涉及兩個具體問題,一是公寓式住宅樓的空置房要不要收取熱費,二是樓內用戶所謂停止供熱(不一定空置) 要不要收取熱費。 歸納起來就是供暖能不能象水、電那樣做到關栓停止供熱?關栓停供要不要收費?收多少?再通俗點說,能不能象用自來水一樣用熱。 所謂關栓停止供熱,關栓本身技術上沒有障礙,但若試圖讓停熱達到停水、停電那樣的目的、效果卻是不可能的,關栓之后用戶仍消耗大量的熱是業內公認的事實,那么供暖關栓停供的意義和作用就受到質疑。
事實足以證明,供暖停止供熱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偽命題、假議題。 既不符合實際又很容易被誤解,停止供熱不收費足以證明事實上已經被誤解,甚至包括制定或可影響制定規則的群體。問題所以長期得不到解決,既得利益群體的影響和干擾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
所以,用“停止供熱”來定義描述這一事件的準確性和嚴謹性遭質疑。 筆者從供暖的角度把所謂的停供戶和空置房定義為非正常耗熱,耗熱是其與正常采暖的共性是本質。不正常是個性是區別。
2、 業內專家已經意識到地面輻射供暖是樓板通過上部地面(板)和下部頂棚同時完成向上向下雙向傳熱,事實上就是雙向散熱(修改前的《規程》有相同表述),樓板事實上發揮了散熱器功能,上部地面(板)和下部頂棚的表面溫度相差不大。從這個角度看,地面輻射供暖的樓板是上、下用戶共同的熱源,或者說一個用戶有地面(板)和頂棚兩個熱源。
所以,一個用戶關栓,等于是只關掉地面熱源,頂棚熱源仍存在;而對于它的樓下用戶卻少了頂棚熱源,只有地面熱源。樓板的傳熱性質已經同散熱器采暖單向的戶間傳熱發生了質的變化,對于關栓停供的本質及其不確定性表現的更清晰、更深刻。通過樓板的戶間傳熱與向上、向下雙向傳(散)熱現象是否仍屬于同一概念范疇, 應作為一個新課題探討。 事實證明非正常耗熱對于地面輻射供暖的影響要遠大于散熱器供暖,尤其是與不供暖的用戶上下相鄰,應分別討論。
(二) 對于停止供熱問題要有科學的態度,推理應嚴謹,不能主觀臆斷。 認為關閥能停水,拉閘能停電,對樓內用戶關栓就能停熱?停止供水不收費,停止供電不收費……,所以,停止供熱不收費; 結果不僅沒有達到停熱的目的、效果,卻使收費的依據和權利受到質疑——“關栓停熱”了憑什么收錢?掉進了自己設置的邏輯陷阱里。 尤其是用多少水花多少錢公平合理, 用多少電花多少錢公平合理,……,所以,用多少熱花多少錢公平合理的陷阱更大更深,推理過程忽略了兩個關鍵問題:保證獲得用熱量的準確性和保證一樣的熱量得到一樣的溫度(舒適度)的公平性的難度。準確性是計量工作的核心、靈魂,不能保證準確性、公平性的計量是毫無意義的;而對于采暖用熱,溫度(舒適度)的公平要遠比用熱量的公平重要得多。利用非熱計量手段、規則修正熱計量的準確性和公平性有悖于計量學常識。 業內的專家都應很清楚,類似的陷阱不止這些。 重要的是至今沒有從這些陷阱里走出來的還大有人在。
(三) 對樓內用戶隨意關栓停供將主要產生下列問題:第一增加其他用戶的耗熱量,對于按用熱量收費是不容忽略的要素;第二嚴重影響鄰戶的采暖質量,供熱信息網了解到對地面輻射供暖用戶的影響更大,是對其他用戶權益的侵犯;第三增加企業對系統的調控難度和成本,降低了企業對系統調控的效果;第四關栓停熱不收費或少收費,實際就是使蹭熱、竊熱合法化,嚴重損害了國家、企業和公眾的權益。
因此,關栓停供的做法有觸碰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的嫌疑,其合法性和技術上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遭質疑。
(四) 所謂停熱不收費最大的受益者是占有多套房的群體,非富即貴或貪腐,而承受后果的一定是只有一套房的群體或國家或企業,甚至包括沒有房的群體,因為國家的錢他們也有份。所謂停熱不收費降低了囤房、炒房成本,成為推高房價不容忽視的因素之一,是利用規則制定權為利益集團尋租,將部門利益、群體利益法律化,既得利益合法化,成為滋生腐敗的土壤,損害的是國家、供熱企業和公眾的權益。關栓停熱的舉措及收不收費,收多少費,關乎國家、供熱企業和廣大用戶的利益,關乎供熱企業能否可持續發展,關乎供暖收費改革的成敗,是熱改的重要組成部分,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小事。
02非正常耗熱不收費對節能減排工作的影響
(一)筆者調查一個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的居民小區,連續多年都有28%的用戶申請停供(基本上反映出各地停供比例的實況)。專家測算非正常耗熱戶消耗的熱量是18℃室溫消耗熱量的60%~ 70%,正常情況下企業應該收費133萬多元,按照北京停供收取60%熱費的標準,企業一年將少收近80萬元的熱費,應該是與消耗的熱量等價對應的 。這僅僅是一個小區一年實際消耗而又收不到錢的熱量。那么一個企業和一個市一個省乃至全國所有的供熱企業十多年少收的錢, 應該是一個觸目驚心的天文數字,更觸目驚心的是明明與這個數字相對應的是耗能排放的熱量, 竟被誤以為是節能減排,危害當今,后患無窮。
(二) 地面輻射供暖的用戶當上下用戶同時關栓時,熱的消耗量可達正常采暖的兩倍,溫度反而下降6℃左右。若都開栓,耗熱量明顯下降,溫度反而上升6℃左右。若是一個用戶的上下左右全部申請停熱關栓,必然產生新的冷熱不均。關鍵是問題的產生不是因為管理也不是因為技術、設備,而是因為“允許申請停止供熱”的政策及與其相關的技術手段——關栓。
(三) 供熱企業早已發現在按戶分環的新常態下,所謂關栓停供是造成用戶室溫難以達標產生冷熱不均的新關鍵因素,關栓后雖然不能從系統直接得到熱,但是可以通過內圍護結構從鄰戶得到熱,鄰戶則通過同一渠道失去熱但要由系統補償,代數和為零,整個建筑的耗熱量不變,系統負荷不變,故在換熱站看不到節能,理論計算圍護結構附加耗熱量就不考慮戶間傳熱的影響。認為關栓停供可以節能缺乏理論與事實根據,
(四) 按戶分環后,冷熱不均的問題本應比豎直單管順流式系統有所改善,卻因關栓停供使問題更嚴重更復雜,且是政策造成的、人為造成的,是管理和技術解決不了的。供熱系統的節能改造失去了應有的作用,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所謂關栓停供成為熱改和節能減排的干擾因素。樓內用戶允許關栓停熱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合法性應進行充分地評估論證。 事實上,在東北即使住別墅的也沒有完全停熱或不采暖的,只不過在長期不住人時可以維持較低的值班溫度以減少耗熱量。一是防止有些設施如自來水、暖氣設備及生活用品等發生凍害,二是長期不住人不采暖對于保持建筑圍護結構尤其是磚混結構的穩固性也會產生破壞性影響,得不償失,是房子長期不住人倒塌的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樓內用戶所以能產生“停熱”的想法除了受到輿論、政策等多方面誤導影響外,關鍵是因為可以“自發的”從鄰戶輕易的獲得熱,就是所謂的蹭熱。如果是按用熱量收費,其后果與竊熱沒有本質區別。而知道或應該知道這些原理,還宣傳鼓勵別人這么做,就是誤導別人犯錯、違法,尤其是打著節能減排的旗號性質及其后果就更加嚴重。
03非正常耗熱應不應該收取熱費?
(一) 樓內用戶關栓失去了人工熱源, 理論上室溫應該與室外的計算溫度相同。如冬季室外溫度達零下20℃以下時,關栓停熱戶的室溫也應該是零下20℃以下,正常采暖的用戶室溫按18℃計算,此時兩戶的溫度應相差近40℃。
(二) 散熱器采暖關栓戶室溫仍可保持在12℃左右。專家測算室溫12℃左右為18℃室溫熱量消耗的60%~70%左右,熱主要來自于鄰戶。現在有許多的采暖方法很方便很先進,如電暖氣,燃氣爐等,關栓戶只要再用熱費30%左右的費用,就能取得同其他用戶一樣的采暖效果。 地面輻射供暖,上下左右都正常采暖的關栓戶,有的室溫可達18℃或更高,按照“停止供熱不收費”的政策,這些用戶不花錢也能過冬,說明耗熱更多。 反之,上下左右被同時關栓的用戶耗熱量將大增,室溫很難達標;
(三) 室內溫度是熱傳導、對流、輻射及采暖系統(用戶) 吸熱、放熱、蓄熱、保溫、熱平衡等綜合作用的結果,是消耗熱的具體表現。 上述事實充分證明,住宅樓內所謂的關栓停供戶在采暖期仍消耗大量屬于供熱系統的熱是不爭的事實,有耗熱就要有人拿錢。非正常耗熱的業主不拿錢,就要由國家、企業或其他用戶承擔為生產這些熱的所有費用,誰都不用承擔是不可能事件。
因此,非正常耗熱要不要收費?答案應該是肯定的——要收。不可能把熱量從低溫物體傳到高溫物體而不引起其他變化。說明在自然條件下熱只能從高溫物體向低溫物體轉移,而不能由低溫物體自動向高溫物體轉移。應該是非正常耗熱收費的理論依據,采暖期有沒有消耗屬于系統的熱是事實根據。

04非正常耗熱收多少熱費?依據是什么?
(一) 現在認為采暖非正常耗熱應該收費已是多數人的共識,問題的焦點是收多少?筆者認為要首先明確收費的依據是什么?才能進一步明確應該收多少錢。認為應該收取熱費的20%或30%的依據是收取固定費用,是否科學、合理值得商榷。供水、供電等企業對用戶實施停水、停電等措施,企業沒有向停供用戶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固定費用。供暖企業與供水、供電等企業固定費用的內涵和性質是相同的,因此,以固定費用的名義向非正常耗熱戶收費,依據不充分。 樓內用戶在采暖期所謂關栓停熱仍然有熱的消耗是不爭的事實,與水、電、燃氣等的停供有本質區別,耗熱應該是對非正常耗熱收費的依據,既然有熱的消耗就不應只收取固定費用。
(二) 花大氣力把豎直單管順流式系統改造為按戶分環系統,初衷是為了使企業具有把終端用戶室溫高的、低的都可調節為舒適的手段和能力, 解決冷熱不均和開窗散熱問題,實現每個用戶都能在享受舒適的熱環境的同時做到節能并感受到公平,并不是為了“關栓停熱”,事實證明也做不到“停止供熱”。所以,北京以非正常耗熱戶的熱量消耗為依據收費,并且不關栓不切斷熱源, 把其從不正常不合法渠道獲得的熱變成從正常合法渠道得到熱,承擔合理的費用就合理合法。專家根據散熱器采暖用戶關栓后的室溫測算出約占正常采暖耗熱量的60-70%(還可組織專家進一步論證和驗證),以此數據作為收費的依據公平合理。實測證明,相同條件下,地面輻射供暖比散熱器采暖關栓停熱后的室溫要高得多,說明耗熱量多,收費的比例也應該要高。 原理是一樣的,規則就應該相同。應盡快統一認識,統一收費標準,減少國家、供熱企業和大多數用戶的損失,結束供暖市場的收費亂象,規范和凈化供暖市場。
(三) 非正常耗熱收20%或30%熱費與不收費的做法有本質區別,在歷史上積極作用應該予以肯定。 當年是“停止供熱不收費”的主張占主導地位,對下被收費的用戶不理解,對上則冒著被“讓位”的風險,對于抵制停供不收費,維護國家、供熱企業和廣大用戶的權益起到了重要的積極地作用,也可以說當年是挽救了企業。因為,停止供熱不收費給企業造成的損失實在是巨大的,如果沒有補貼如果不漲價或者是利潤空間大,企業很難能夠生存。
雖然近幾年水、電、人工工資、運費等費用有所提高, 但是經過多年的改革實踐和投入,我國的建筑狀況和企業的設備設施、管理水平、技術水平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節能效果顯著,尤其是在燃料成本大幅降低的形勢下,一些省市的采暖費下調。如吉林省一些企業多年采暖費每平方米降價兩元,僅以供熱面積一千萬平方米的企業為例,一年就讓利兩千萬元,五年就是一個億。
讓所有的用戶共享改革紅利。長期堅持停供收取20%的熱費是一個重要因素。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基本相同,采暖費該降不降就等同于漲價。

05關于非正常耗熱收費的幾個誤區
對于非正常耗熱收費標準混亂,源自于認識的混亂。
(一)房子沒住人不應該收費?水、電、燃氣等的消耗與人密切相關,有人才有消耗,人越多消耗越多,沒有人就沒有消耗。耗能的主體是人,也可以說耗能多少是由人的多少決定的。 采暖用熱是建筑能耗,耗能的主體是建筑。熱的消耗與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等)和與建筑有關的環境(室外溫度、陽光、風、植被等)密切相關,基本上與房子里是否有人、有幾個人無關。?我們說采暖用了多少熱應該主要是指通過建筑圍護結構流失了多少熱更為準確。不是指有沒有人在家享用熱。 所以,既然收取的是熱費,依據就是是否耗熱,而不是依據是否有人。
一些企業提出正常采暖用戶室溫低于14℃退還全部熱費,是企業商業意識、服務意識增強的表現,是采暖用熱向商品化、市場化邁出了關鍵的一步,是供暖理念的進步與創新。
不難發現正常采暖和非正常耗熱的本質區別。一是性質不同,前者是屬于正常消費,室溫不達標等于是偽劣產品;后者是不正常耗熱,按用熱量收費時屬于蹭熱,有的還屬于竊熱性質。二是兩者的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服務,不差錢。正如到飯店是為了吃可口的飯菜,沒有人是為了讓飯店退回原本就是屬于自己的錢;后者是自覺或不自覺以不正常的方式消耗了企業產品。 不難理解,對于正常消費的和蹭、竊熱的不能適用同一規則。
隨著建筑保溫隔熱性能的改善,企業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等的提高,供熱企業的偽劣產品應該會越來越少,終極目標應該是實現讓每個用戶都可以享受到舒適熱環境的同時做到節能并感受到公平的優質服務,偽劣產品不僅不收費,還應賠償,采暖用熱才是真正實現了商品化。
(二) 停供戶或空置房保溫說 所謂保溫分為建筑保溫和系統保溫,是內涵不同的兩個概念。 建筑保溫是指提高建筑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的各種措施,如對既有建筑的外墻增加保溫層,將鋁合金窗更換為塑鋼窗或斷橋鋁門窗等; 非正常耗熱戶顯然沒有提高鄰戶的保溫隔熱性能,相反使鄰戶的內墻、樓板等變成外墻,大大降低了本身的保溫隔熱性能。 非正常耗熱戶所有消耗的熱量基本上都是鄰戶供給的, 等于是鄰戶的采暖面積被“自動”擴大。保溫說不能成立。
系統保溫是指用戶的得熱量與失熱量相等時的采暖狀態。鄰戶對于非正常耗熱戶只能永遠是失去熱,不可能由后者得到熱,故談不上得熱量與失熱量相等。非正常耗熱戶是造成鄰戶耗熱量的增加和溫度降低的關鍵因素,不是保溫因素。
有人形容樓內用戶是抱團取暖即形象又恰當,即兩個用戶之間應該是相互取暖的關系,而對于非正常耗熱戶的鄰戶而言,是單向向對方傳遞熱, 只失去熱而得不到熱。系統保溫說不成立。如果用戶都用這種方式給鄰戶保溫,后果不可想象。
每個用戶都要為獲得建筑整體舒適的熱環境作出貢獻,由采暖是建筑能耗的定義和性質決定的,具體的說就是和正常采暖用戶一樣,非正常耗熱戶也要承擔合理的費用。
(三) 強制消費說認為向非正常耗熱戶收取合理的費用是強制消費是誤區。
不同的游戲有不同的規則,籃球足球等集體項目與乒乓球單打的根本區別在于需要相互配合,水、電等可以說是“單打”游戲,互不影響,只要不違法違規可以任意發揮。住宅樓內用戶采暖是抱團取暖的“集體項目”,相互影響,要有規矩,否則就會造成混亂。在買樓內的房子的同時, 就等于認可了規矩。
否則,可以買別墅。如同高速路、國道、省道都在可選之列,選擇跑高速,就等于是選擇花錢,不存在強制消費的問題。既想得到樓內抱團取暖的好處又不想付出是幻想天上掉餡餅,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06對非正常耗熱收費問題的深度思考
(一) 綜上所述,非正常耗熱應該合理收費是由采暖是建筑能耗的定義、性質決定的,具有理論依據和事實根據。北京對非正常耗熱戶不切斷熱源(控制流量),收取60%熱費的做法是比較科學的、合理的、合法的,維護了國家、企業和所有用戶的權益,說明業內專家有智慧、有能力解決好困擾多年的難題,值得借鑒,應該受到重視。事實證明,停止供熱的概念和關栓的做法不適用于公寓式住宅樓的用戶包括空置房。
(二) 非正常耗熱收費是關乎民生、關乎節能減排、關乎熱改成敗、關乎市場規則的原則性問題。處于想不收就不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混亂局面,改革之初還可理解,改革進行了二十多年還幾乎是失控狀態絕非正常,是失誤、瀆職還是腐敗造成的?應引起高度重視。所謂“關栓停供”暴露出供暖收費實踐深層次的問題。 是忽視了基礎理論的研究,造成應用理論混亂,導致供暖及收費實踐的混亂,進而造成供暖市場的混亂,非正常耗熱的收費問題也可以說是供暖收費改革問題的縮影。
(三) 事實證明,由暗補變明補由用戶直接繳費,不等于是完成了福利供暖向市場化、商品化的轉化過程,供暖、采暖理論、規則乃至理念等都應該摒棄福利供暖的慣性思維。對供暖、采暖的相關概念作出準確界定,是研究與探討供暖收費實踐的重要問題。供熱信息網了解到只有準確界定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才能建立探討同一問題的同一平臺,避免無謂的爭論。科學的原理是在大量觀察、試驗的基礎上經過歸納、概括而得出的,不能憑想象,不能主觀臆斷,更不能造假。才能適應采暖用熱市場化、商品化的需要。
(四) 因此,要克服浮躁、功利心態,排除既得利益集團的干擾,以科學精神遵循客觀規律,腳踏實地地深入實際,加強供暖基礎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加強計量理論與實踐的研究, 建立一個可適應采暖用熱向市場化、 商品化轉化需要的、 科學的、系統的理論體系,提高供暖與計量科普宣傳的理論水平, 增強科普宣傳工作力度,主管部門及相關的科研單位和高校應責實循名有所擔當,起碼要不傳遞容易產生誤導效應的信息,讓供暖收費改革走上健康發展軌道,擺脫當前尷尬的困境,深入地開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