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傳統的供熱方式和管理模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因此積極穩妥的推進供熱改革成了我們的當務之急。現就供熱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簡述如下:
一、加大供熱改革宣傳力度,讓“熱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傳統的供熱體制下,多數是福利供暖,熱用戶只是象征性的交納小部分熱費。但各單位分散式的小鍋爐供暖模式浪費資源、效率低、污染環境,因此政府本著“節能、環保”的工作方針,取締分散式的小鍋爐,積極推行集中供暖。這樣,就把熱用戶推向了市場,由供熱單位承擔起供熱任務。于是,在此過程中,熱就實實在在的成了商品。因此,要加大供熱改革宣傳力度,讓“熱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讓熱用戶轉變觀念,積極主動與供熱單位做好配合工作。
二、供、用熱方要明確產權分界點,分清管理、責任范圍
在供、用熱雙方簽定供、用熱協議時,一般都會明確雙方的產權分界點(多以樓梯口入戶閥門井為界)、管理范圍。但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有些用戶只要出現采暖不達標現象,都會把責任推向供熱單位,諸如暖氣片陳舊、數量少、管道不暢甚至堵塞等現象他們難于承認,甚至又會把責任推向開發商,這樣以來就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三、關于室內溫度標準:16—20攝氏度的探討
室內溫度達標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熱單位供熱質量的高低,但也和其他諸多因素有很大關系。如暖氣片散熱效果的好壞、暖氣片數量是否與采暖面積相匹配、熱力系統是否合理、維護結構及密封情況是否良好、管路系統是否清洗、是否改接過室內管道、是否私自放水、是否安裝管道換熱器等等。上述問題用戶很難全部認識到,自己也很難全部處理。因此,我認為室內溫度16—20攝氏度的標準應是約束供、用熱雙方的。只有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達標,同時熱用戶熱力設施等也達標,再用16—20攝氏度的標準來衡量,才具有更廣泛的實際意義。
四、將熱力系統的設計、管理、使用等各部門納入熱力專項管理,實行熱用戶準入制
雖然供、用熱協議明確了雙方的產權分界點和管理范圍。但供熱不同于供水、供電、供燃氣的根本一點在于:供、用熱雙方的熱力系統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循環系統。供熱單位的區域管網是以熱負荷的分布情況設計的,而用戶的用熱形式、設施的使用年限、管道口徑大小等參差不齊,這也進一步加大了熱力系統的不均衡性,從而給供、用熱方都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建議實行熱用戶準入制。在用戶申請開戶前供熱單位應對用戶的方位、熱力設施等情況進行全面的評估,達到要求的才能入網,否則,勸其整改。這樣以來,熱力系統涉及的設計、管理、使用等各方就應納入一體化管理。供熱單位除對區域管網規劃設計外,對新建樓房的設計方案、采暖設施也要提出入網要求,同時給予技術支持。這樣,整個供熱系統才能成為一個經濟、合理、完整的整體。
五、供熱單位面臨的實際問題有待解決
(1)供熱單位的開戶費、取暖費由物價部門核定,相對供熱成本來說普遍偏低,政府若不撥付相應款項,再加之收費率影響,供熱單位在保證擴容發展、維修維護等方面將非常困難。而且,隨著供熱單位體制改革,將供熱完全推向市場后,受供熱成本所限,勢必使得供熱價格繼續上揚。
(2)推行分戶控制改造,逐步實現分戶熱計量是國家提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分戶控制改造的老用戶以及實現分戶控制的新用戶在采暖效果、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已得到廣泛認可。但我認為實現分戶熱計量,特別是在中小城市還有較長的一段路要走。原因有三:一是廣大用戶在承擔熱表上有一定的難度,況且熱還有多種科學表達,使得人們無法從根本上確認熱表計量的準確性;二是中小城市供熱單位的熱負荷80%左右是居民住宅采暖熱負荷,若實行分戶熱計量,為了實現節約,人們會在出門后關上控制閥門,這樣就使得熱負荷變成無規律的隨機波動,使供熱單位很難調控,也不能發揮現有管網的最佳供熱能力,甚至造成供熱單位因成本過高而無法正常運轉下去;三是分戶熱計量對用戶來說可能節約,但對供熱單位未必經濟,同時用戶的采暖效果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綜上所述,供熱改革是擺在政府管理部門、供熱單位、熱用戶面前的一項新課題,值得我們深入細致的去思考。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們要從細處著眼,不斷處理出現的新問題并完善相應的應對措施,就一定能把供熱改革做成一項民心工程,并開創熱力事業的新局面。
一、加大供熱改革宣傳力度,讓“熱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傳統的供熱體制下,多數是福利供暖,熱用戶只是象征性的交納小部分熱費。但各單位分散式的小鍋爐供暖模式浪費資源、效率低、污染環境,因此政府本著“節能、環保”的工作方針,取締分散式的小鍋爐,積極推行集中供暖。這樣,就把熱用戶推向了市場,由供熱單位承擔起供熱任務。于是,在此過程中,熱就實實在在的成了商品。因此,要加大供熱改革宣傳力度,讓“熱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讓熱用戶轉變觀念,積極主動與供熱單位做好配合工作。
二、供、用熱方要明確產權分界點,分清管理、責任范圍
在供、用熱雙方簽定供、用熱協議時,一般都會明確雙方的產權分界點(多以樓梯口入戶閥門井為界)、管理范圍。但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有些用戶只要出現采暖不達標現象,都會把責任推向供熱單位,諸如暖氣片陳舊、數量少、管道不暢甚至堵塞等現象他們難于承認,甚至又會把責任推向開發商,這樣以來就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三、關于室內溫度標準:16—20攝氏度的探討
室內溫度達標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熱單位供熱質量的高低,但也和其他諸多因素有很大關系。如暖氣片散熱效果的好壞、暖氣片數量是否與采暖面積相匹配、熱力系統是否合理、維護結構及密封情況是否良好、管路系統是否清洗、是否改接過室內管道、是否私自放水、是否安裝管道換熱器等等。上述問題用戶很難全部認識到,自己也很難全部處理。因此,我認為室內溫度16—20攝氏度的標準應是約束供、用熱雙方的。只有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達標,同時熱用戶熱力設施等也達標,再用16—20攝氏度的標準來衡量,才具有更廣泛的實際意義。
四、將熱力系統的設計、管理、使用等各部門納入熱力專項管理,實行熱用戶準入制
雖然供、用熱協議明確了雙方的產權分界點和管理范圍。但供熱不同于供水、供電、供燃氣的根本一點在于:供、用熱雙方的熱力系統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循環系統。供熱單位的區域管網是以熱負荷的分布情況設計的,而用戶的用熱形式、設施的使用年限、管道口徑大小等參差不齊,這也進一步加大了熱力系統的不均衡性,從而給供、用熱方都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建議實行熱用戶準入制。在用戶申請開戶前供熱單位應對用戶的方位、熱力設施等情況進行全面的評估,達到要求的才能入網,否則,勸其整改。這樣以來,熱力系統涉及的設計、管理、使用等各方就應納入一體化管理。供熱單位除對區域管網規劃設計外,對新建樓房的設計方案、采暖設施也要提出入網要求,同時給予技術支持。這樣,整個供熱系統才能成為一個經濟、合理、完整的整體。
五、供熱單位面臨的實際問題有待解決
(1)供熱單位的開戶費、取暖費由物價部門核定,相對供熱成本來說普遍偏低,政府若不撥付相應款項,再加之收費率影響,供熱單位在保證擴容發展、維修維護等方面將非常困難。而且,隨著供熱單位體制改革,將供熱完全推向市場后,受供熱成本所限,勢必使得供熱價格繼續上揚。
(2)推行分戶控制改造,逐步實現分戶熱計量是國家提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分戶控制改造的老用戶以及實現分戶控制的新用戶在采暖效果、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已得到廣泛認可。但我認為實現分戶熱計量,特別是在中小城市還有較長的一段路要走。原因有三:一是廣大用戶在承擔熱表上有一定的難度,況且熱還有多種科學表達,使得人們無法從根本上確認熱表計量的準確性;二是中小城市供熱單位的熱負荷80%左右是居民住宅采暖熱負荷,若實行分戶熱計量,為了實現節約,人們會在出門后關上控制閥門,這樣就使得熱負荷變成無規律的隨機波動,使供熱單位很難調控,也不能發揮現有管網的最佳供熱能力,甚至造成供熱單位因成本過高而無法正常運轉下去;三是分戶熱計量對用戶來說可能節約,但對供熱單位未必經濟,同時用戶的采暖效果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綜上所述,供熱改革是擺在政府管理部門、供熱單位、熱用戶面前的一項新課題,值得我們深入細致的去思考。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們要從細處著眼,不斷處理出現的新問題并完善相應的應對措施,就一定能把供熱改革做成一項民心工程,并開創熱力事業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