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7日從合肥市物價局獲悉,7月1日起,合肥自主供熱小區供熱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制度,有效期為2年。自主供熱小區供熱價格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經過充分公開和協商的原則確定。
據介紹,小區各供熱服務單位根據當年熱電企業蒸汽(或電力、燃氣等)價格估算能源成本,并參照上一個供熱期水、電、工資、維修費等,提出供熱價格方案,與業主代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其他組織形式)協商確定本供熱期預收供熱費用。本供熱期結束后,2個月內由供熱服務單位主持召開協商定價專題會議,供用雙方根據實際發生費用額,按本通知規定的計費公式確定收費標準并公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供熱服務企業經與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協商同意,可對已入住但未使用供熱的業主收取一個年度的基本熱費。基本熱費不超過按面積計費價格的30%,未裝修入住用戶、申請拆表、永久停用供熱的居民,免交基本熱費。來源:鳳凰安徽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