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蘭州市政府今年確定將對近郊四區22.3438萬平方米未供暖建筑配套建設供暖設施。按照熱源、主干熱網和天然氣管網建設資金由市、區財政籌措解決,用戶室內采暖設施建設資金由受熱用戶承擔原則進行配建。整個工程將于今年10月10日前完成,確保供暖建筑按年度計劃供暖。
據了解,按照改造面積,市級每平方米補貼100元;需新建熱源的,市級每蒸噸補助40萬元;采用天然氣壁掛爐的,市級每戶補助2000元。區級補貼額度由區政府確定。對接入熱電聯產熱網或現有集中供熱站實行并網改造的,供熱設施基礎改造費用按照不高于30元/平方米的標準予以交納。未供暖建筑中的非居住建筑(二、三、四類)室內采暖設施配套建設費用由產權單位全額承擔,熱源、熱網建設費用產權單位按40-60元/平方米的標準交納。來源: 蘭州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