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開始,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42元。氣價上漲的同時,非居民供熱價也做出相應調整。從今冬供暖季開始,非居民供熱價格從每平方米42元統一調整為每平方米46元。此次氣價、熱價調整,雖不涉及居民,但養老機構供熱價格有所變化,由執行非居民供熱價格,改為執行本市燃氣鍋爐居民供熱價格,即下調至30元。
9月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由市發改委獲悉,由于上游供應北京的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從9月1日起開始上調。為疏導上游氣價的上漲影響,本市管道天然氣各類非居民銷售價格本月初做出調整,每立方米上調0.42元。
其中,工商業用氣調整為每立方米3.65元,發電用氣(含供暖、制冷)調整為每立方米3.09元,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調整為每立方米3.04元。另外,按照國家全面放開液化天然氣氣源價格的精神,本市放開了車用氣銷售價格,由經營企業自行制定。
氣價上漲后,燃氣供熱成本相應提高。從今冬供暖季起,本市按面積交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將統一調整為每平方米46元;按熱計量收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中,基本熱價不變,仍為每平方米18元,計量熱價部分按不同表計,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30元或每吉焦83.34元。
非居民氣熱價雖全面上調,但為了進一步減輕養老機構負擔、落實市政府要求,從今冬供暖季起,本市養老機構供熱價格由目前執行的非居民供熱價格,改為執行本市燃氣鍋爐居民供熱價格,即執行每平方米30元的供熱價。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將養老機構的供熱價格改為居民價,目的是為了促進養老機構的建設,有利于本市公共事業的發展。本市現行的燃氣鍋爐居民供熱價格是30元,相較于調整后46元的非居民供熱價,優惠不少。
此次氣熱價調整均不涉及居民。居民用氣和執行居民天然氣價格標準的各類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生活用氣(不含集中采暖用氣)價格,此次都未做出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