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報訊 本年度供暖即將結束,按照長春市政府要求,如果遇到惡劣天氣情況將實行彈性供暖。為了迎合市民需要,去年長春市提前為百姓送去了溫暖。那么到了4月10日,供暖是否還將延后?昨日,記者有關部門了解到,根據目前長春市氣溫狀況,今年供暖期不再延后,4月10日正式停止供暖。
供暖期不再延長
按照慣例,4月10日長春市的供暖期將結束。那么這個供暖期是否如同去年一樣再延長幾天呢?昨日,記者在供暖行業主管部門了解到,根據省里要求,這個供熱期提前7天開栓,正常情況下到4月10日,2013-2014供暖期就將結束,根據目前長春市氣溫狀況,符合停熱要求,所以明日零時將正式停栓。
據記者了解,本供暖期總供熱面積17602萬平方米。與去年同期相比較,供暖投訴量下降50%以上。“今年是近十年來,供熱質量最好的一個供暖期,沒有發生集中區域的投訴。”溫成君說
如何申請退費
記者了解到,部分小區存在提前結束供熱的情況,很多居民對如何退費不了解。居民如何申請退費?退費標準是多少?本報請業內人士為您解答。供熱單位測溫,用戶室溫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供熱單位可按《關于住宅供熱溫度檢測及退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自行退費。供熱單位未自行退費的,居民熱用戶可在供熱期結束后30日內,持測溫記錄到區供熱主管部門申請退費裁定。供熱單位不按規定退費,長春市發改委和長春市市政公用局有權責令其按規定退費;對拒不執行的,居民熱用戶可憑有效測溫受理記錄和市或區供熱主管部門退費裁定書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退費標準
退費標準按照下列規定執行:1.依據室溫檢測報告、現場檢查報告或在線監測供熱參數,確定供熱不達標天數。2.供熱參數、室溫不達標退費比例為:室內檢測溫度在18℃以下的,退還采暖費計算金額的80%;現場檢查或在線監測供熱參數不合格的,退還采暖費計算金額的80%。3.退費計算:每月有兩次供熱不達標記錄,即按一個月供熱不達標實行退費。在線監測退費按供熱參數不達標實測天數實行退費。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退費:同一棟樓房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由于房屋圍護結構和居民用戶室內采暖系統原因影響供熱效果的;發生極端氣候超出供熱設施設計規范確定的室外計算溫度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無法正常供熱的。(記者 王春勝/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