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快報 - 近日,《合肥市促進建筑節能發展若干規定》以政府令形式簽署并印發。據空調制冷大市場調查了解,根據規定,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新建建筑,合肥將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工業余熱利用以及集中供熱等條件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合肥將對能源利用條件進行綜合評估,確定能源利用方式。
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強制新建18層以下住宅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問題,據制冷快報記者了解,《規定》明確: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外,新建18層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層,新建、改建、擴建賓館、酒店、醫院等有生活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應當經專業評估機構評估并予以公示。
對已建成的建筑,合肥鼓勵在不影響建筑質量和安全、不妨害他人合法權益,并符合城市容貌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臨時管理規約或者業主公約的規定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熱水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