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新聞網訊(記者 張磊.)23日,市民吳先生在辦理新房進戶手續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收其300元的“供熱押金”,吳先生對此項收費產生質疑。
吳先生是道外區一新小區的回遷戶。23日,他在辦理進戶手續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說要收取300元的“供熱押金”。由于之前沒有聽說過這一收費項目,吳先生遂向工作人員詢問這筆費用是哪個部門規定收的?工作人員回答:是公司的規定,兩個采暖期之后如果業主沒有改動供熱設施,公司驗收合格后可以退還。對于這個回答,吳先生不滿意,不想交納“供熱押金”,可不交就不給進戶鑰匙,最后他不得已交了這筆錢。
昨天,記者采訪了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劉經理,他說,收取“供熱押金”是公司的規定。由于許多業主進戶后對供熱設施進行改動,而改動后供熱出現了問題,業主還向有關部門投訴供熱單位,他們的工作真是太難做了。沒辦法,才想出這一招,就是想約束一下業主。
記者問:“收取‘供熱押金’有什么依據?”劉經理說:“‘供熱押金’不屬于收費,如果業主不改動供熱設施,會退還給業主的。”記者:“如果你們退還業主的‘供熱押金’后,業主再改動供熱設施呢?‘供熱押金’真能約束業主不改動供熱設施嗎?”劉經理說:“不可能完全約束住,但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