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政府最近發出《關于做好城市供熱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供熱平穩運行保障長效機制,加快供熱體制改革,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到2010年,市內四區實現集中供熱普及率到60%以上,其他三區五市達到50%以上;到2015年,市內四區實現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5%以上,其他三區五市達到65%以上。
與此同時,我市將加快推進供熱分戶計量工作。按照《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等要求,所有實行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必須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用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供熱單位是供熱計量收費的責任主體,應按照供熱計量的工作目標積極推進供熱計量工作。供熱運營單位應當加大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力度,對供熱管網、熱力站等按照供熱計量的要求進行統一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以具備供熱計量收費的條件,達到供熱系統節能效果。到2010年底,七區要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35%,五市完成15%。到2010年底,供熱成本下降幅度不低于30%。
青島市將研究制定供熱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實現供熱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市國土、規劃部門按照《青島市熱力專業規劃》落實好供熱項目土地、規劃預留。今后,任何單位組織建設的集中供熱工程,必須報經供熱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按程序申請工程建設。未經供熱主管部門批準的集中供熱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供熱運營單位不予并網供熱。對采取污水源、生物質能等新能源供熱的工程建設,要一并納入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