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作為建設部確定為全國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包頭市全面推動供熱計量工作,提出在2008至2009年采暖季啟動供熱計量收費工作,完成供熱計量示范工程100萬平方米,切實降低供熱能耗,完成節能減排任務。
截止2007年底,包頭市共有民用建筑5800萬平方米,已安裝1007套熱計量表,建筑面積達39.7萬平方米。今年,除對已經安裝熱計量表的用戶全部實施熱計量收費以外,本市還將選擇市委、市政府等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樓,香格里拉酒店等商業建筑,及居民住宅為熱計量收費試點,實施熱計量收費。
為確保熱計量工作的順利實施,包頭市將對被列為熱計量試點工程的、不符合熱計量收費要求的現有建筑全部進行節能改造和熱計量改造,同時從今年1月1號起,全市所有新開工工程,熱計量設施必須達到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為實現熱計量收費創造條件。對達不到供熱計量標準的建筑工程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供熱單位不得給予供熱中熱網-熱量表網。
目前,計劃采用分戶供熱計量收費試點的項目任務已分解到各旗縣區和稀土高新區,相關部門正在進行現狀調查和制定實施方案等前期準備工作,全部工程將于采暖期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