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民生 加快推進供熱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執政興國,離不開法治支撐;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離不開法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聚焦人民群眾急盼,加強民生領域立法。”供熱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系群眾冷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也為發展供熱注入新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供熱是改善居民生活的重要途徑,是增強社會經濟發展動力的重要源泉,是改善綠色環保生態的助力劑,是提升市政規劃和綜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當前,畢節市供熱發展正處于由分散戶用取暖形式向集中供熱轉型發展期,供熱事業的發展為提高廣大群眾生活質量、凈化環境、節約能源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還存在供熱建設運營管理不規范、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清、供熱布局不合理以及供熱企業與用戶間因供熱溫度、價格標準、服務質量產生民事糾紛等問題,亟需通過立法予以規范,促進供熱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為解決供熱工作存在問題,畢節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供熱用熱管理立法工作,將“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列為畢節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審議項目,市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條例草案內容,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前介入,參與條例草案的起草調研論證工作。經過市人大環資委先行審議后,2022年6月27日,畢節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初次審議,并在審議基礎上再次廣泛開展征求意見、調研論證工作,在經過四次集中修改后,2022年8月18日,畢節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條例進行第二次審議并表決通過《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在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于2023年1月日起正式施行。
聽取民意 凝聚各方智慧共識
從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讓立法獲得更大公約數,打開門無疑是最好的方式。
在《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的論證修改過程中,畢節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組成考察組赴市內外開展立法調研,實地察看供熱企業和供熱小區現場,與業主代表進行面對面交流,學習各地人大常委會在供熱用熱管理立法過程中的先進經驗;通過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人大網、《畢節日報》、畢節發布等媒體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切實凝聚各方智慧。
同時,還召開論證座談會積極征求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市直有關部門、立法咨詢專家、基層立法聯系點、供熱企業等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確保條例反映人民意愿。如,為保障熱用戶用熱權益,在審議條例時,畢節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將供熱最低溫度從16℃調整至18℃,并明確室溫不達標的救濟途徑。畢節市人大常委會積極參照相關依據,積極采納這一意見,在條例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在采暖期內住宅熱用戶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8℃,并在條例第十六條對室溫不達標時投訴救濟機制予以明確。又如,有供熱企業提出應預留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用地,畢節市人大常委會經過論證對該意見予以采納,在條例第七條中明確規定有配套供熱工程的、要確保預留符合供熱相關標準的配套設施和建設用地。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在《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制定過程中,通過各種途徑,共收集到供熱期確定、溫度標準、熱費收取、投訴權利、設施維護等各類意見建議200余條,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氣、更惠民生、更得民心。

緊扣民心 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法為繩墨,助為初心。”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人民、服務人民。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立法中的體現,是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經驗。
在《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制定過程中,畢節市人大常委會緊扣民心、立足實際,堅持“不抵觸、有特色、易操作、重實效”的立法原則,圍繞群眾關心關切著力解決供熱用熱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關于供熱規劃、設計、供熱設施用地審批等問題,條例明確了供熱專項規劃應當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等有關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進行編制,并規定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應當征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意見,確保建設單位預留符合供熱相關標準的配套設施、建設用地。
關于規范供熱服務標準,條例明確了供熱單位應當實行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服務,向社會公開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辦事程序和服務電話,并在采暖期內執行24小時值班制。
關于費用收取,條例明確了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供熱價格和計費辦法收取熱費,還明確了收取熱費可以采取委托金融機構代收、開通網絡支付等方式,方便用戶繳費。一系列便民利民的規定,充分彰顯維護群眾利益、服務保障民生的立法初衷,切實維護供熱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
發展永無止境,立法未有窮期,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畢節的冬天雖然很濕寒,但《畢節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卻是一部把立法溫度送進千家萬戶的地方性法規。立法有溫度,民生總關情,這部法規的“出爐”傳遞了立法為民的溫度,彰顯了畢節市人大常委會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的擔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