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環境保護局獲悉,為改善城市區空氣質量,推動城市區分散式燃煤鍋爐拆除工作,洛陽市日前出臺了《城市區分散式燃煤鍋爐拆除財政資金補貼辦法》。《辦法》明確指出,2013年至2015年城市區拆除分散式燃煤鍋爐的鍋爐資產所有單位或個人,將依據所拆除鍋爐的噸位,獲得每蒸噸2萬元標準的一次性補貼,補貼由省、市安排專項資金。
據了解,截至目前,洛陽市城市區除承擔供暖任務的34臺燃煤鍋爐外,其他燃煤鍋爐已全部拆除。今年,洛陽將啟動“引熱入城”工程,徹底拆除城市區所有燃煤鍋爐(設施)或改用清潔能源。
《辦法》中規定,各城市區完成分散式燃煤鍋拆除任務申請財政補貼資金的單位,須填報《洛陽市城市區分散式燃煤鍋爐拆除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經轄區政府審查后出具意見,再由各城市區環保分局匯總后向市環保局申報。“申報同時還需提供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原分散式燃煤鍋爐的購置發票等有效憑證。”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提醒說,《申請表》可登錄http://www.lyhbj.gov.cn/下載或到各環保分局領取。
此外,市環保局將聯合市財政局、質監局,對申報單位拆除燃煤鍋爐情況進行核查驗收,出具審核意見后報市政府審批。經洛陽市政府批準后,市財政將補貼資金按照國庫支付程序撥付洛陽市環保局,再由環保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鍋爐資產所有單位或個人。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