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能源,顧名思義,是一種相對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能方式。根據國際分布式能源聯盟的定義,分布式能源是指安裝在用戶端的高效冷/熱電聯供系統,不論其采用何種燃料或是否并網運行。
作為一種高效的供能系統,分布式能源近年來在國際上發展迅速。各國政府克服種種阻礙,為分布式能源提供了一系列支持鼓勵措施,為其發展創造了有利的環境。分布式能源在各國電力市場中的比重也逐年增加。根據國際分布式能源聯盟2006年的一份報告,分布式能源占電力市場的比例在丹麥已達到53%,在芬蘭、德國、荷蘭捷克已達38%,日本和印度分別達到14% 和18%。英國雖然目前只有7%,但倫敦為了爭取2012年奧運會,特別制定了倫敦城市能源發展規劃。而這一發展規劃的核心之一就是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
早在5-6 年前,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就進入我國,我國學術界和業界就對分布式能源開始了深入地研究和實踐,各地也先后建設了幾十個分布式能源的項目。但政府和業內對分布式能源卻爭論不休。由于反對方大權在握,無論支持方怎樣使出全身解數,至今,仍未能使分布式能源在中國得到其應有的合法市場地位。
關于分布式能源的爭論大多圍繞并網、能效、供電質量、容量儲備、燃料供應等問題。但這些爭論主要集中并停留在技術層面,而忽略了三個重要的問題:
1. 分布式能源可以為國家節約大量的發電和輸配電投資。舉個簡單的例子,以8-10%的輸電線損計算,我國每年輸電線損達三個三峽水電站全年的發電量。建在用戶端的分布式能源系統由于不需要通過電網供能,因此可以避免輸電線損和節約大量的輸配電投資。如考慮建設電廠的費用,節約的資金將更為驚人。另外,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投資出自用戶,而電廠和輸配電投資出自國家。能節約線損和國家投資的事何樂而不為。
2. 市場經濟原則下的自由選擇權利。能源安全有兩層含義:國家能源安全和用戶能源安全。國家能源安全體系應是對最終用戶能源安全的保障。最近美國紐約再次大面積停電的事實,進一步說明了集中供電系統的脆弱和對用戶能源安全保障的不完整性。分布式能源系統實際上是對單一的集中供能系統的補充,它可以使用戶更有效的計劃能源消費和避免電網停電給自己帶來的經濟損失。在電網有供電的社會職責、卻無斷電賠償責任的條件下,用戶自由選擇供能方式應是用戶在市場經濟原則下的基本權利。
3. 分布式能源是國家電網的一種有益補充。從國家角度看,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全面發展,與電力部門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輕發電和輸配電部門的壓力,應視為集中供能的一種有益補充,特別是在電網無力覆蓋的邊遠地區和其他公用事業領域。這一點在絕大多數國家都已得到了充分的驗證。
從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的電力部門最初也對分布式能源冷眼相看,百般阻撓,不屑一顧。但隨著市場的發展,各國政府不斷推出針對分布式能源的鼓勵和支持措施,電力部門對分布式能源的態度也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在中國,我們還沒有看到這種積極的轉變。我國電力部門對分布式能源的本能抵制,反映了他們意識和經營方式的落后。曾幾何時,我國消費者安裝家用空調也需要到電力部門申請,得到批準后才能安裝。燃氣部門當時對家用煤氣熱水器的安裝也有類似的規定。在當今的英國,百安居銷售的即插(并網)即用的小型風力發電系統實際上就是一種分布式能源,安裝這種系統不僅不需電力部門審批,用戶還可以申請每套系統約一千英鎊(占總費用的三分之一)的政府補貼。那些現在聽起來荒唐的歷史在當今中國分布式能源領域似乎正在重演,大有逆國際潮流之勢,與世界趨勢大相徑庭。
眾所周知,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在中國存在著兩個主要障礙,即并網與售電。分布式能源系統設計的一般原則是以熱定電,這樣才能保證較高的系統能效。但這樣設計的結果可能會出現余電或缺電現象,因此分布式能源就需要借助公共電網來吸收余電或是補充缺電,以最終確保系統的高能效,同時,也需要把電網作為備用電源。然而,電力部門卻以電源質量不穩為由,阻撓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并網,國家在分布式能源并網問題上,也沒有明確的支持政策(上海除外)。而據我們了解,全世界絕大部分分布式能源系統都在并網運行,我國現有的幾十個分布式能源系統中有很多都被允許并網,但不許上網,也就是說用戶只許從網上買電,不得上網售電,多余的電可以免費送給電網公司。另外,不允許分布式能源系統賣電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我國的《電力法》,除電力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售電。中國最大的分布式能源項目-廣州大學城經過努力,最終與當地電力部門達成協議:廣州大學城將所發電力全部以"有一定利潤的價格"售給電力部門,同時,按市價從電力部門購入其所需電力。電力部門的"仁慈"說明, 這些障礙都是"人為的"和"觀念性的",經過努力是完全可以逾越的。
分布式能源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其技術已非常成熟、可靠。分布式能源設備的生產廠家多數是世界頂級的電力設備廠家,如美國通用電氣、卡特比勒、索拉、康明斯、芬蘭的瓦錫蘭、德國的MAN等等。我國也有一些著名的廠家,如山東勝動和沈陽黎明。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利用不同的技術發展了多種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積累了寶貴的實際運行經驗,對我國分布式能源的發展也有很高的借鑒價值。
在來自國內外的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的壓力不斷增加的今天,以傳統和守舊的觀念看待一種高能效、技術可靠、世界通行的供能方式,即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也不符合國家利益,更不利于我國對外承諾的減排義務的實現。只要我們(包括政策制定者和各利益集團)改變守舊觀念,以積極的態度,借鑒各國豐富的經驗,依托分布式能源成熟的技術,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應用領域的需要,沖破傳統思想的束縛,我們就能克服發展道路上的技術和行業監管障礙,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分布式能源發展道路,使分布式能源得到快速和健康的發展,從而使其真正成為集中供能方式的一種有益補充,為提高能效和節能減排作出貢獻。分布式能源現在是、將來也是國家的朋友,而不是"國家的敵人"。
作為一種高效的供能系統,分布式能源近年來在國際上發展迅速。各國政府克服種種阻礙,為分布式能源提供了一系列支持鼓勵措施,為其發展創造了有利的環境。分布式能源在各國電力市場中的比重也逐年增加。根據國際分布式能源聯盟2006年的一份報告,分布式能源占電力市場的比例在丹麥已達到53%,在芬蘭、德國、荷蘭捷克已達38%,日本和印度分別達到14% 和18%。英國雖然目前只有7%,但倫敦為了爭取2012年奧運會,特別制定了倫敦城市能源發展規劃。而這一發展規劃的核心之一就是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
早在5-6 年前,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就進入我國,我國學術界和業界就對分布式能源開始了深入地研究和實踐,各地也先后建設了幾十個分布式能源的項目。但政府和業內對分布式能源卻爭論不休。由于反對方大權在握,無論支持方怎樣使出全身解數,至今,仍未能使分布式能源在中國得到其應有的合法市場地位。
關于分布式能源的爭論大多圍繞并網、能效、供電質量、容量儲備、燃料供應等問題。但這些爭論主要集中并停留在技術層面,而忽略了三個重要的問題:
1. 分布式能源可以為國家節約大量的發電和輸配電投資。舉個簡單的例子,以8-10%的輸電線損計算,我國每年輸電線損達三個三峽水電站全年的發電量。建在用戶端的分布式能源系統由于不需要通過電網供能,因此可以避免輸電線損和節約大量的輸配電投資。如考慮建設電廠的費用,節約的資金將更為驚人。另外,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投資出自用戶,而電廠和輸配電投資出自國家。能節約線損和國家投資的事何樂而不為。
2. 市場經濟原則下的自由選擇權利。能源安全有兩層含義:國家能源安全和用戶能源安全。國家能源安全體系應是對最終用戶能源安全的保障。最近美國紐約再次大面積停電的事實,進一步說明了集中供電系統的脆弱和對用戶能源安全保障的不完整性。分布式能源系統實際上是對單一的集中供能系統的補充,它可以使用戶更有效的計劃能源消費和避免電網停電給自己帶來的經濟損失。在電網有供電的社會職責、卻無斷電賠償責任的條件下,用戶自由選擇供能方式應是用戶在市場經濟原則下的基本權利。
3. 分布式能源是國家電網的一種有益補充。從國家角度看,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全面發展,與電力部門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輕發電和輸配電部門的壓力,應視為集中供能的一種有益補充,特別是在電網無力覆蓋的邊遠地區和其他公用事業領域。這一點在絕大多數國家都已得到了充分的驗證。
從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的電力部門最初也對分布式能源冷眼相看,百般阻撓,不屑一顧。但隨著市場的發展,各國政府不斷推出針對分布式能源的鼓勵和支持措施,電力部門對分布式能源的態度也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在中國,我們還沒有看到這種積極的轉變。我國電力部門對分布式能源的本能抵制,反映了他們意識和經營方式的落后。曾幾何時,我國消費者安裝家用空調也需要到電力部門申請,得到批準后才能安裝。燃氣部門當時對家用煤氣熱水器的安裝也有類似的規定。在當今的英國,百安居銷售的即插(并網)即用的小型風力發電系統實際上就是一種分布式能源,安裝這種系統不僅不需電力部門審批,用戶還可以申請每套系統約一千英鎊(占總費用的三分之一)的政府補貼。那些現在聽起來荒唐的歷史在當今中國分布式能源領域似乎正在重演,大有逆國際潮流之勢,與世界趨勢大相徑庭。
眾所周知,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在中國存在著兩個主要障礙,即并網與售電。分布式能源系統設計的一般原則是以熱定電,這樣才能保證較高的系統能效。但這樣設計的結果可能會出現余電或缺電現象,因此分布式能源就需要借助公共電網來吸收余電或是補充缺電,以最終確保系統的高能效,同時,也需要把電網作為備用電源。然而,電力部門卻以電源質量不穩為由,阻撓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并網,國家在分布式能源并網問題上,也沒有明確的支持政策(上海除外)。而據我們了解,全世界絕大部分分布式能源系統都在并網運行,我國現有的幾十個分布式能源系統中有很多都被允許并網,但不許上網,也就是說用戶只許從網上買電,不得上網售電,多余的電可以免費送給電網公司。另外,不允許分布式能源系統賣電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我國的《電力法》,除電力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售電。中國最大的分布式能源項目-廣州大學城經過努力,最終與當地電力部門達成協議:廣州大學城將所發電力全部以"有一定利潤的價格"售給電力部門,同時,按市價從電力部門購入其所需電力。電力部門的"仁慈"說明, 這些障礙都是"人為的"和"觀念性的",經過努力是完全可以逾越的。
分布式能源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其技術已非常成熟、可靠。分布式能源設備的生產廠家多數是世界頂級的電力設備廠家,如美國通用電氣、卡特比勒、索拉、康明斯、芬蘭的瓦錫蘭、德國的MAN等等。我國也有一些著名的廠家,如山東勝動和沈陽黎明。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利用不同的技術發展了多種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積累了寶貴的實際運行經驗,對我國分布式能源的發展也有很高的借鑒價值。
在來自國內外的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的壓力不斷增加的今天,以傳統和守舊的觀念看待一種高能效、技術可靠、世界通行的供能方式,即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也不符合國家利益,更不利于我國對外承諾的減排義務的實現。只要我們(包括政策制定者和各利益集團)改變守舊觀念,以積極的態度,借鑒各國豐富的經驗,依托分布式能源成熟的技術,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應用領域的需要,沖破傳統思想的束縛,我們就能克服發展道路上的技術和行業監管障礙,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分布式能源發展道路,使分布式能源得到快速和健康的發展,從而使其真正成為集中供能方式的一種有益補充,為提高能效和節能減排作出貢獻。分布式能源現在是、將來也是國家的朋友,而不是"國家的敵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