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末,興慶區太陽都市花園小區10號樓二單元的下水就開始堵了,二、三樓居民家的地板被泡,四樓客廳被淹了5次。
居民們找到了物業,物業讓二樓以上每戶居民出300元找人疏通,一個多星期過去了,錢還沒收齊。“這錢不是該物業公司出嗎?”僵持之下,一位居民撥打了本報熱線電話。
8月5日,記者來到該小區,“這不,你來之前,剛把客廳收拾干凈。”四樓的居民告訴記者,短短十幾天,家里淹了至少5次,該居民說,家里的洗手間堵了,他們是自己花錢疏通,但這次堵的是主管道,大家覺得應該是物業公司負責疏通。
對于居民的投訴,眾一物業太陽都市花園服務中心經理高建成頗為無奈,他表示,《物權法》里,物業公司只負責公共區域,單元門內屬于單元業主共有區域。當時集資收費時,已經跟居民講明白了,城市道路上的下水叫一級管網,小區內的下水叫二級管網,屬于物業公司管理,如果堵塞由物業公司出錢疏通。而每戶居民家的管道一直到連接公共管道的部分,叫做共用管道,這部分如果堵塞,由居民自己攤錢疏通。
還有居民提議:不是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么,怎么也不該居民出這錢。對此,銀川市供熱物業辦專項維修資金科王珍科長回復:“專項維修資金用于物業共用部位的中修和大修,該單元樓共有三根主管,此次是其中一根堵塞,而不是整棟樓,這不符合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條件,需要業主自己攤錢維修。”
本報記者楊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