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發改委自8月1日調整了蘭州市集中供熱用天然氣價格。經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冬供熱期,蘭州居民住宅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不予調整,但臨時調整非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辦公樓、醫院每平方米上漲2.2元;賓館、飯店每平方米上漲2.6元;商業性用房每平方米上漲3元。
目前,蘭州市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分為四個類別。第一類為居民住宅供熱價格,第二至四類為非居民供熱價格。今年8月1日,我省天然氣集中供熱用天然氣價格由原1.47元/立方米,調整為2.12元/立方米。集中供熱用天然氣價格上調,供熱成本大幅上升,給蘭州市集中供熱帶來了新的巨大困難。
蘭州市物價局稱,今冬供熱期,第一類居民住宅天然氣集中供熱價格不予調整,仍執行4.20元/月·平方米,天然氣漲價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具體補貼方案由市財政局牽頭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