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程穎)1月4日,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室獲悉,為實現按量收費和供熱節能,市政府辦印發了《平頂山市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該方案提出,我市將以典型示范帶動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開展。爭取“十二五”末,完成我市具備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面積的35%。
今后凡使用集中供熱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其采暖系統建設要按照供熱計量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保證達到分戶計量的要求。否則,供熱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供熱單位不予聯網供熱。
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也將逐步實施。其中,既有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費用由產權單位承擔;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費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元投入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
在爭取中央、省級財政支持的基礎上,對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進行室內供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的項目,市級財政將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