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十二五”期間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泰安市“十二五”期間供熱計量改革
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間節能改造目標任務,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意見》(魯政發〔2011〕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家和省關于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統一部署,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組織、企業參與、用戶配合”的原則,多方籌集改造資金,加快推進我市供熱計量改革,變按供熱面積收費為按實際用熱量計價收費;對保溫隔熱性能差、能耗較高的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提升建筑品質,提高居民居住舒適度,力爭提前完成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任務。
二、任務目標
(一)供熱計量改革。從2011年冬季采暖期開始,對全市200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且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和已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積計價收費,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完成所有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并按用熱量計價收費;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全市所有集中供熱系統建成能耗在線監測平臺。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20萬平方米,其中泰山區25萬平方米,岱岳區25萬平方米,新泰市20萬平方米,肥城市20萬平方米,寧陽縣15萬平方米,東平縣15萬平方米。2015年底前,全市具備改造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完成40%以上,2020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2012年底前,建成市級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平臺;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2015年前,完成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40萬平方米;到2015年,所有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三、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一)科學編制改造計劃。各縣(市、區)要在認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根據改造任務,落實改造項目,建立項目檔案和單位面積建筑能耗基礎數據庫。逐年明確2011-2013年改造目標和改造方式,科學編制改造規劃和工作計劃。擬改造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是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節能潛力大的建筑;二是經抗震、結構、防火安全評估,可繼續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建筑。
(二)合理確定節能改造主體。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采取以下組織形式:一是原產權單位作為節能改造的主體組織進行;二是原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節能改造的主體組織進行;三是供熱企業作為項目節能改造的主體組織進行;四是能源管理公司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組織進行。擬改造建筑原為房改房,原產權單位有一定經濟實力,且住戶有強烈改造愿望的,優先支持由原產權單位組織并投資進行節能改造。
(三)確定改造方案和內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節能改造指導,組織有關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山東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技術導則(試行)》,對擬改造建筑物的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供熱采暖系統、熱源和管網熱平衡情況及建筑結構等情況進行全面診斷。改造單位(或委托單位)依據診斷意見制定改造方案。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室內采暖系統供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管網熱平衡改造、建筑圍護結構改造。在確定項目改造內容時,有條件的應同步進行圍護結構、供熱計量和室溫調控、熱源及供熱管網綜合改造。條件不具備的,盡可能改造圍護結構,同時加裝熱計量和室溫調控裝置。對已達到50%以上節能標準且使用集中供熱的建筑,可只加裝熱計量和室溫調控裝置。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開展熱源、換熱站和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
四、加快供熱計量改革步伐
(一)編制供熱計量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結合各自實際,編制和完善供熱計量改革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實施步驟、時間安排、政策措施等內容,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審核。泰安城區的供熱計量改革規劃,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編制。各供熱企業要按照本地的供熱計量改革規劃,制定供熱計量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供熱計量模式、技術路線、組織實施方式,經主管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
(二)科學選定供熱計量技術路線。要擺脫單純按表計量的誤區,采用供熱計量溫控一體化技術路線,建設供熱企業可控、居民用戶可調、政府主管部門可管的數字化管理和遠程監控調節平臺,實現供熱系統計量智能化、控制自動化、住戶用熱自主化、政府監管科學化。各供熱企業要抓緊設立供熱計量調配控制中心,完善控制、調節、監測、故障報警、智能收費等系統,統一供熱計量產品選型,保證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集成節能效果。
(三)開展新建、改擴建民用建筑供熱計量及同步計量收費。所有新建、改擴建民用建筑進行施工圖設計,應符合供熱計量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確定的技術路線,否則不予通過施工圖審查。開發建設單位要按規定繳納供熱計量裝置采購和安裝費用,否則不予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安裝供熱系統控制裝置、計量與溫控裝置或達不到供熱計量要求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并網供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進行清理檢查,對未安裝供熱系統控制裝置、計量與溫控計量裝置或已安裝但達不到標準的建筑,責令原開發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凡已具備分戶計量收費條件的建筑,供熱企業必須實行同步計量收費。
五、搞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
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原則上由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負責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組織開展公共建筑能耗調查摸底,對集中供熱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逐一確認,確定重點用能建筑,編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十二五”規劃。要根據公共建筑的改造方案,統籌安排采暖制冷系統、照明系統、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同步安裝用能分項計量及節能監測系統。具備條件的應積極應用太陽能光熱、光電和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力求改造投資最優化、節能效果最大化。對用能總量大、單位面積能耗高、節能潛力大的公共建筑,要優先組織節能改造。2012年采暖期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都要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按實際用熱量計價收費。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都要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申報修繕裝修的公共建筑要同步進行節能改造。
六、資金籌集
對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所需資金,按照“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除中央、省獎勵補貼資金外,采取市縣(市、區)財政配一塊、供熱企業投一塊、產權單位拿一塊、受益居民出一塊、市場運作集一塊的辦法籌集。可引進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或由供熱企業為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建筑節能改造,將節能改造資金進行合理分攤。目前,中央財政已設立專項資金,對2013年采暖季之前完成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采暖系統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管網熱平衡改造內容的,給予45元/平方米的補貼,其中,圍護結構節能改造補貼占60%、室內采暖系統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補貼占30%、熱源及管網熱平衡改造補貼占10%,2014年后將視情調減。在中央、省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市財政設立專項配套資金800-1000萬元,對泰安市區的節能綜合改造項目,按照35元/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分項改造分配比例與中央財政補貼相同。各縣(市)也要根據財力情況和節能改造任務,相應安排配套或獎補資金。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工作機構,加大宣傳力度。市里成立泰安市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推動工作開展。 要充分利用廣播、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意義、方法和政策,積極爭取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節能改造的積極性。
(二)加強專業技術培訓。要加強對工程建設單位、供熱企業、物業公司、節能產品生產單位人員的業務培訓,確保熟練掌握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施工規程和操作技能,滿足推進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實際需要。
(三)嚴格項目工程監管。要按照招投標方式優選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改造項目使用的各類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應經市墻改節能辦備案,確保技術可靠、先進適用。要加強對項目改造內容、工程質量、材料(設備)質量、資金管理、安全施工等情況的監督,確保項目施工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改造完成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驗收,形成驗收意見,對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附件:泰安市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泰安市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筑
節能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宋 魯 (副市長)?
副組長:李際山 (泰山管委主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
董樹平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誠實 (市財政局局長)?
成 員:高麗麗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趙衍杰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英 玲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尚慶國 (市物價局副局長)?
律云彪 (泰安高新區管委副主任)?
翟立安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王太陽 (市政府節能辦主任)?
周 民 (泰山區副區長)?
徐宗才 (岱岳區副區長)?
王炳建 (新泰市副市長)?
孫其昌 (肥城市副市長)?
朱立輝 (寧陽縣副縣長)?
吳國慶 (東平縣副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英玲兼辦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