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31日訊(記者 董平) 近日,記者從日照市住建委獲悉,市區供熱計量用戶退費開始。據了解,47個居民小區及37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單位將可領回退費,平均每戶退費298元。
供熱計量用戶先按建筑面積一次性交納取暖費,采暖期結束后,根據實際用熱量計費,實行多退少不補。47個居民小區及37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單位將可領回退費,平均每戶退費298元。市住建委總工辦工作人員張玉泉介紹,供熱計量用戶的收費與傳統取暖收費方式不一樣,它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基本熱價按總熱價(面積熱價)的50%計算,基本熱費=基本熱價× 用戶供熱面積,計量熱費=計量熱價× 耗熱量。其中居民住宅基本熱價 12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 0.12元/千瓦時,非居民住宅基本熱費16.5元/平方米,計量熱價為0.17元/千瓦時。
據了解,當用戶按兩部制熱價結算熱費高于按面積結算標準時,執行按面積收費標準,低于按面積計算標準的,供熱單位將向用戶退還差價。供熱價格分為居民住宅和非居民住宅兩種情況,其中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積24元/平方米為測算依據,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積33元/平方米為測算依據。張玉泉舉例說,以100平方米居民住宅房為例,上個采暖季,居民交納采熱費為100平方米×24元/平方米=2400元,其中基本熱費為1200元。假設耗熱量為 7000千瓦時,計量熱費為840元。算下來,基本熱費加計量熱費,一共是2040元,居民可領回的退費為2400元-2040元=360元。
目前市區供熱計量面積251.6萬平方米,占總供熱面積的36%。實施了熱計量改造后小區,供熱管網系統也進行了平衡改造,換熱站安裝了熱計量總表、氣候補償器和變頻控制裝置,達到分戶控制、單戶計量、供熱數據遠程抄表。所有建筑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安裝任務,每戶都安裝熱計量表和自動溫控閥,市民可通過調節室內恒溫控制閥,調節家中的溫度,每戶居民一個閥門,不交費就不開閥門,這樣交了費的居民就不會因為鄰居沒交費而受到牽連。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業主關心的只是家中室溫,對于用熱的計量不夠關心,而部分想要了解熱計量表的用戶,卻被物業鎖住的管道井給擋住了。一些居民表示,熱計量表雖然是個新鮮東西,就算看到了計量讀數也不知道啥概念,每天的實際用熱量自己不太清楚。市民焦女士反映,供熱期她家室溫一直在16℃左右,而表上卻顯示20℃,懷疑計量數據失真。張玉泉說,這樣的情況非常少見,不過采暖期內室溫無法調節到16℃以上的,視為供熱不合格,用戶可投訴并按相關測溫、退費規定處理,當市民對計量器具的準確性產生異議時,可委托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確認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供熱溫度進行測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