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家中自采暖的居民日前發現,正在進行的燃氣自采暖補貼并未因去年冬季延長供暖,獲得額外補貼。2009-2010采暖季,全市集中供暖的小區延長了22天供暖,供暖企業可獲得政府補貼。居民質疑,補貼政策為何不能惠及自采暖用戶。市市政市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市政管理不是簡單的統一福利,自采暖用戶,有能力自己采取辦法取暖,因此政策會區別對待。
■自采暖補貼
執行往年標準
據了解,“2009-2010采暖季”燃氣自采暖補貼工作近日啟動,每立方米補貼0.15元,但補貼采暖的時間與往年一樣,仍是11月15日至3月15日。而非本市2009-2010供暖季集中供暖的時間11月1日至3月22日。
日前,朝陽區十八里店觀筑庭院小區貼出通知,稱將進行燃氣自采暖補貼,通知稱,返還補貼包括“2009-2010采暖季”的燃氣自采暖用戶,以及“2007-2009”采暖季符合補貼條件但是未補貼的用戶,將一并補貼。
采暖時間延長了,是不是自采暖用戶可以多得補貼?記者從供暖熱線了解到,“2009-2010采暖季”燃氣自采暖補貼的形式和標準與去年相同,還是按照11月15日到3月15日的時間段內消耗的燃氣進行補貼。
■居民質疑
采暖補貼不應區別對待
對于這樣的補貼辦法,小區居民鄭先生有些不滿。鄭先生表示,去年冬天來得早,家里一進11月就開始燒暖氣了,采暖時間只會比集中供暖更長,這些錢都是自己掏。集中供暖的居民也是多享了供暖天數,供暖費不變,供暖企業還能獲得補貼。政府對供熱企業提前供暖的面積都補貼了,也應該擴大燃氣自采暖用戶的補貼時段。
家住海淀的自采暖用戶張先生認為,同樣提前進行了冬季采暖,自采暖用戶和集中供暖企業都應該獲得政府補貼,不應區別對待。
由于2009-2010供暖季,北京遭遇寒冷天氣,根據市市政市容委統一安排,全市集中供熱的時間從原來的11月15日到來年的3月15日,擴展至11月1日到3月22日,較正常供暖季多出22天。
■政府補貼保障
不是天冷就給錢
對此,市市政市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冬今春北京遭遇了最長的采暖季,集中供暖的居民不具備延長供暖的條件,因此政府部門統一下發命令,要求集中供暖企業應當保障這部分居民的采暖。
“因為集中供暖的居民,自家不能控制采暖,政府考慮的是讓這部分居民別凍著,而不是簡單的天氣冷就給錢的問題。就像政府主張市民出行坐公交,政府會給予補貼,但私家車政府不會給予補貼。”該負責人稱,市政管理不是簡單的統一福利。從整個社會面上來說,不可能做到所有政策完全均等。集中供暖是一種特殊供暖形式,單戶居民沒有能力保障供暖問題。而自采暖用戶,有能力自己采取辦法取暖,因此政策會區別對待。以后北京推行分戶計量后,居民多用熱會多交錢,這是采暖發展的趨勢。
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考慮問題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社會保障的問題。對那些沒有保障,保障能力差的,政府給予補助。對于有保障,個人可以解決的,自己采取辦法。政策辦法的主流是保障,不具備條件的居民供暖,政府會想辦法。
據了解,去冬今春的供暖季延長的22天費用則由政府買單。市市政市容委發布《2009-2010采暖季提前供熱的通知》稱: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條件的供熱單位要立即全面啟動供熱工作;對因提前供熱給供熱單位帶來的燃料成本增加以及其他相關費用(水、電消耗和人工等),市政市容委會同財政等部門進行測算后予以補貼。據供暖結束后的統計,提前供暖的面積有3億多平米,約有2億政府補貼資金給予集中供暖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