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質監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供熱計量器具專項計量監督檢查行動,進一步規范供熱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計量行為,堅決查處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等計量違法行為,保障群眾利益。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進一步加強供熱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質檢量函〔2010〕175號)要求,安徽省質監局決定,從7月下旬起到8月31日,將依據《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監督管理辦法》,在全省范圍內對供熱計量器具開展專項計量監督檢查,重點針對企業的生產資質條件、經銷和使用等環節。
在生產資質條件方面,安徽省質監局負責檢查熱量表生產企業在2007年9月后所取得的型式評價報告,是否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簽發,熱量表企業是否按照批準的型式組織生產,是否持續保證與制造許可相適應的生產條件。
在經銷環節上,各市質監局要組織對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的經銷企業進行檢查,依法查處銷售無證或者不合格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嚴把進口關,依法查處未按規定申請型式批準和進口檢定的違法行為;同時,對轄區內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修理企業的計量監管進行檢查,一旦發現企業無《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而從事修理活動,或者利用修理之便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計量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在使用環節上,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2號)要求,對未經首次檢定以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熱量表,不得安裝和使用;對后續檢定不合格并不能再滿足使用要求的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監督供熱單位及時予以調換;對使用不符合計量法制管理要求的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和利用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作弊的違法行為,要予以查處。
安徽省質監局強調,各市質監局在對供熱計量器具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在能源交易量較大的地方,建立供需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公正計量行(站),對熱氣貿易交接中有爭議的計量行為或計量數據開展公正計量活動,提供計量仲裁依據。此外,對目前大宗能源貿易交接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器具,要著重監督檢查,確保其依法經計量檢定或者校準,為大宗能源貿易結算提供準確可靠的量值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