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日報報業集團訊(記者 趙婷婷)近日,銀川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供熱計量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銀川市熱計量改造制定了“時間表”,現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投用的住宅有望在下個采暖期實行按熱計量收費。這是記者昨日從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獲悉的。
《通知》規定,自今年起,新建建筑必須按照“分戶計量、溫度控制”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室內采暖系統必須安裝熱計量和調控裝置,供熱管網應根據需要安裝熱平衡裝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建筑,由各產權單位于今年11月1日前加裝供熱計量總表和調控裝置,在室內安裝溫度調節裝置,完成供熱計量改造;2007年10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間竣工投用的建筑,在施工過程中已預留了安裝熱量表的位置,銀川市要求由原開發建設單位出資,于今年10月1日前負責在設計預留位置補裝供熱計量裝置和調控裝置;2007年10月1日以前竣工投用的建筑,由于不具備分戶控制條件或未預留安裝熱計量設備的位置,實行熱計量還有一定困難,銀川市要求供熱企業逐年實施改造,且必須分棟加裝計量裝置,改造資金由供熱單位和住戶共同承擔,政府給予一定補貼。根據要求,實行熱計量和節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和住宅應在當年實行按熱量收費;當年投用的新建建筑因入住率低,可暫時按建筑面積收取采暖費,但在下年的采暖期須按熱量收費。
據悉,2008年到2009年,銀川市投入6051.4萬元,對麗景康居、建南小區等23處居民區進行熱計量分戶改造試點。據測算,與傳統的按建筑面積收取采暖費相比,按熱計量收費可節能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