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總體要求是: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實施、全民參與、高效節能、統籌實施的原則,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及物聯網等現代技術,對供熱系統(源-網-站-戶)的生產和調度實行智能化管理,同步開展供熱計量收費示范試點,破除原有粗放式供熱管理觀念,實現從供給側供熱主導向需求側供熱主導轉變,建立精準供熱、按需供熱的機制體系,樹立全民節能意識。
《方案》要求,要制定供熱計量收費標準。根據呼和浩特市2022至2023年供熱期熱耗、電耗、水耗以及其他相關數據,制定呼和浩特市供熱計量收費辦法,確保計量收費科學合理,促進能源節約。要安裝更新智能供熱及計量裝置。各供熱企業全面摸排現有供熱面積,將2023至2024年采暖季入網的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公共建筑作為智能供熱及計量收費試點。要求試點面積形成區塊的,要建立智能供熱管理平臺,實現“熱源、熱網、換熱站、用戶”的智能化管理和調度,居民用戶實現室內溫控遠程抄表的功能;試點面積較分散的,要求換熱站為系統單元,建立“換熱站-用戶”的微智能管理平臺,確保供熱系統持續平衡,實現室內溫控遠程抄表的功能。
2023-2024年采暖季,根據國家、自治區和呼和浩特市相關政策和收費標準,對實施智能供熱示范區域的熱用戶按照供熱計量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制定智能供熱設施與供熱計量裝置技術標準。按照國家、自治區智能供熱與計量相關規范,結合上一采暖季整體運行情況,參考其他城市相關標準,結合呼和浩特市實際,制定符合呼和浩特市的新建建筑的熱計量和智能化供熱設施供熱設計標準及既有建筑智能供熱設施與供熱計量裝置改造標準,為呼和浩特市推行智能供熱提供技術指導并全面規范計量供熱市場觀。
《方案》要求,新入網的新建建筑智能供熱及計量裝置由項目建設單位出資建設,既有民用建筑智能供熱及計量裝置的改造由供熱企業承擔,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投資額和節能量給予適當獎補,既有公共建筑安裝更新熱計量裝置費用由業主自籌。鼓勵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進一步拓寬資金籌措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