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提出,到2025年,國內能源年綜合生產能力達到46億噸標準煤以上,原油年產量回升并穩定在2億噸水平,天然氣年產量達到2300億立方米以上,發電裝機總容量達到約30億千瓦,能源儲備體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給能力進一步增強。
《規劃》提出,增強油氣供應能力。加大國內油氣勘探開發,堅持常非并舉、海陸并重,強化重點海域油氣基礎地質調查和勘探,夯實資源接續基礎。重點提出開展南海等地區天然氣水合物試采。
《規劃》要求提升天然氣儲備和調節能力。統籌推進地下儲氣庫、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儲氣設施建設。
同時,構建供氣企業、國家管網、城鎮燃氣企業和地方政府四方協同履約新機制,推動各方落實儲氣責任。同步提高管存調節能力、地下儲氣庫采氣調節能力和LNG氣化外輸調節能力,提升天然氣管網保供季調峰水平。全面實行天然氣購銷合同管理,堅持合同化保供,加強供需市場調節,強化居民用氣保障力度,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新增天然氣量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需要和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到2025年,全國集約布局的儲氣能力達到550億~600億立方米,占天然氣消費量的比重約13%。
在能源安全保障重點工程方面,儲氣庫及LNG接收站包括打造華北、東北、西南、西北等數個百億方級地下儲氣庫群。 優先推進重要港址已建、在建和規劃的LNG接收站項目。煤炭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煤炭生產地、消費地、鐵路交通樞紐、主要中轉港口建設煤炭儲備。
在強化節能降碳方面,《規劃》提出,實施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行動。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鼓勵重載卡車、船舶領域使用LNG等清潔燃料替代,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清潔能源供應保障。
在優化能源發展布局方面,《規劃》要求合理配置能源資源。加強重點區域能源供給保障和互濟能力建設,著力解決東北和“兩湖一江”(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區煤炭、電力時段性供需緊張問題。完善原油和成品油長輸管道建設,優化東部沿海地區煉廠原油供應,完善成品油管道布局,提高成品油管輸比例。加快天然氣長輸管道及區域天然氣管網建設,推進管網互聯互通,完善LNG儲運體系。到2025年,全國油氣管網規模達到21萬公里左右。
能源供應保障重點區域,“兩湖一江”地區優先發展本地可再生能源,有序擴大能源調入規模,建設陜北至湖北(已建成投產)、雅中至江西(已建成投產)、金沙江上游至湖北等輸電通道,依托浩吉鐵路及其疏運系統合理布局路口煤電,增強能源安全儲備能力,建設一批煤炭儲備基地;東北地區,積極推進非化石能源開發和多元化利用,完善中俄東線配套支線管網,減緩東北三省煤炭產量下降速度,建設蒙東煤炭供應保障基地,提高濱洲線、集通線運煤能力,結合電力、熱力需求有序安排煤電項目建設,加強冬季用煤用電保障;其他地區,加強能源供需銜接,有效解決區域性、時段性供需緊張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