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進一步夯實能源領域法治基礎
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該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能源領域首部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能源法對我國能源領域基礎性重大問題作出規定,標志著我國能源法制化建設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將為今后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基礎。
能源法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實際,適應能源發展新形勢,突出加快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導向,在法律層面統籌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將為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提供堅強法治保障。能源法對能源市場建設的基本原則作出規定,有利于更好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油氣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守海表示,能源法的出臺明確了我國能源行業發展的方向和路徑,對能源行業關注的焦點問題,起到了法律上的規范和引導作用。針對不同類型能源的開發順序確定了政策方向,支持優先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楊雷表示,石油石化企業在源網荷儲一體化的超級盆地、地熱、綠氫等新能源業務上作了很多努力,也面臨諸多困境,要用改革的方法、可落地的體制機制去破除困境。能源法的出臺為此指明了方向。
2006年,能源法起草小組成立,并于2007年第一次發布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其間多次修改完善,2024年1月,能源法(草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我國首部能源法
經過幾個發展階段?
是如何研究制定出來的?
又是怎樣“誕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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