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住建廳獲悉,從2012年采暖期開始,全省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全部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到2013年底,設區市供熱計量收費面積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熱面積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用熱量計價收費。到2015年,設區市達到50%節能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熱計量改造,并同步實行用熱量計價收費。供熱計量收費面積要達到本市集中供熱面積的50%以上。
據悉,2011至2012年采暖期,全省共計實現供熱計量收費面積5110萬平方米。其中,唐山市達到2165萬平方米,占到全省收費面積的42.3%;承德市實現供熱計量收費382.74萬平方米,達到本市集中供熱總面積的33%,并在全省率先實行“多退少補”的收費政策。
河北供熱計量工程嚴格把關 質量不合格的建筑一律掛起
日前,河北省住建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供熱計量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將供熱計量工程質量納入分戶驗收的主要內容,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組織供熱單位對新建建筑安裝分戶熱計量、溫度調控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通知明確,建設單位要加強對供熱計量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的過程控制和驗收管理,對供熱計量工程質量全面負責。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設計分戶熱計量、溫度調控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施工圖審查機構對不符合供熱計量強制性標準的設計圖紙,不得出具審查合格證書。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對供熱計量工程實施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