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記者從市規劃部門了解到,我市推進供熱分戶計量改革出臺新舉措。今年已竣工驗收并安裝了熱量表的新建建筑,計量裝置驗收不合格的,今冬不予供暖。
據市規劃局墻改辦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大多數居民住宅和其他建筑采用集中供熱,分戶計量的住宅較少。市區 2007年以后實行集中供熱的 322.6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中,都沒有實施分戶計量。為了加快推進分戶供熱計量改革,市規劃部門對新建建筑安裝分戶計量裝置實行強制措施。 2007年 10月 1日至 2011年 11月 20日期間竣工驗收的新建筑,除利用天然氣壁掛爐、地源熱泵和電取暖的建筑物外,采用集中供暖而沒有采用分戶計量的,必須全部改造安裝熱計量表。從 2011年 11月 20日以后已經安裝了熱計量表的建筑物,要經過熱計量裝置專項檢查,驗收合格后才可供暖,執行熱量計價收費政策,否則今冬不予供暖。對不安裝熱量表的新建筑,供熱部門不予供熱。對不履行改造、安裝職責的開發、建設單位,主管行政部門對其采取調控措施督促改造。對新建建筑不按要求安裝供熱裝置的,堅決不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來源: 寶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