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長春市主要供熱單位了解到,臨近11月底,供熱費差額補交掀起了一個小高潮。
相關人采訪了長春市幾家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表示,政府部門規定,供熱費差額補交截至11月底,所以臨近11月底,補交供熱費差額的人越來越多。長春市供熱公司黨委工作部明光磊部長坦言:“目前,已有超過50%的居民繳納了這筆費用。”
長春市房產委托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負責人趙總講到:“截至11月27日,我們已經完成60%的供熱差額收繳工作。對于沒有在11月底前繳納差額的熱用戶,我們打算順延一個月的補交期,之后再有沒交的就歸到陳欠項目,在明年進行催繳。”
我們了解到,目前長春市房屋供暖總公司已完成60%以上的差額補交工作,長春市同鑫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的差額補交工作完成了70%。各供熱單位表示:“對于在11月30日之前未能繳納供熱差額,或經延期后仍未按期繳納這筆費用的用戶要怎樣處理,是否可按供熱合同違約收取違約金處理,希望政府部門能出臺相關文件做出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