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供熱匯總居民反映最熱問題解答 化解供熱矛盾問題
1 暖氣不熱咋退費?
如因供熱單位原因,用戶室內供熱溫度達不到標準,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辦理退費。超過期限沒辦理退費的,供熱公司將在收取下一供熱季熱費時核減費用。居室溫度低于16℃但高于14℃(含14℃)的,退還相應天數25%的采暖費。居室溫度低于14℃但高于12℃(含12℃)的,退還相應天數50%的采暖費。居室溫度低于12℃但高于10℃(含10℃)的,退還相應天數75%的采暖費。
2 暖氣不熱咋證明?
用戶覺得暖氣不熱時,供熱企業會派出檢測服務人員到現場測溫。如用戶對初測不滿意,或雙方有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委托法定機構(鄭州市城市集中供熱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簡稱監管辦)重新測定用戶室內供熱溫度。
3 還要交二次運營費嗎?
部分小區仍在收取“二次運營費”的做法是不允許的。如果再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找物價部門舉報。
4 監管辦跟供熱企業是一家嗎?
鄭州市城市集中供熱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是由市市政執法局牽頭,聯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及相關專家四部分聯合組建,主要解決供熱企業和用戶之間矛盾糾紛。
供熱企業服務如何、供熱質量有沒有達標等,都由這個部門監督。暖氣不熱是哪方的責任、供熱企業是否應該退費,也由他們確定。該辦公室熱線電話為0371-67182023。
5 不交物業費就交不了暖氣費?
對物業公司“先補上物業費,再交暖氣費,業主如不交物業費,就難享受到集中供暖”的捆綁收費做法,市熱力公司表示“堅決反對”。不過,因為很多熱交換站和供熱管道歸小區所有,熱力公司無法一家家收取居民費用。目前,熱力公司只能協調,而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明年熱力公司全部接手熱交換站后,這個問題將得到解決。
6 暖氣不熱誰來修?
用戶如遇暖氣不熱、暖氣管道堵塞等問題,可以撥打以下電話咨詢或投訴。








